父母离异后对子女监护权的变更
在夫妇离婚之后,针对子女监护权的变更问题,可以细分为三个具体情况:
首先,原先的监护人权柄松动,再也无法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其次,监护人虽然具备应尽职责的能力,然而却对该项责任敷衍塞责、视若无睹;
最后,导致监护权变更的原因也可能在于原来的监护人身亡或者失踪等突发事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离异孩子能继承财产吗
亲生父母离异之后,子女仍然享有继承亲生父母在其去世后所遗留财产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会由于父母的婚姻破裂而自动解除或消失。
离婚后,即使子女被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两个人共同生育出来的孩子。
若亲生父母生前已经订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那么应该根据遗嘱中的规定确定各(被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以及各自应享受的遗产比例。
如若亲生父母未曾立下任何有效遗嘱,那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
而第二顺位则包括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当继承活动正式开始之际,应首先由第一顺位的被继承人获得继承权,若无这些被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的被继承人接手参与继承。
同样在同一顺位之内,各被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份额必须平等分配,但如经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亦可允许遗产份额有所差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母离异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监护权的裁定,通常会基于多种要素加以考量,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经济状况和道德品质等等。具体而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儿,一般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进行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儿童,则会依据对他们的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来做出判断;至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衡量各种相关因素,始终把保护子女的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当然,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那么法院也会予以认可。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某一方存在严重不适宜抚养子女的行为或情况,那么法院将会对此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更。
父母离异后,子女监护权变更分三种情况:监护人无法履行义务、监护人失职、监护人失踪或死亡。在这些情况下,为保障子女权益,需重新确定监护权。具体变更程序需依法进行,确保子女得到妥善照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