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可否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关于夫妻共同养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由双方家长共同商定并达成共识后方可作出决定。这一点,我国人民法院对此予以充分尊重和保障,即以遵循双方协商一致为原则,若确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共同进行养育、轮流接手照顾孩子。换句话说,不论子女被父亲或母亲单独抚养,他们仍然是双方的子女,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双方家长同时也都将依照法律享受着养育孩子的权利。这样做不仅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还能促进家庭和谐牢固的关系。
然而,如果夫妇离婚后,任何一方的状况或养育能力发生实质性改变,则可以提出调整儿童养育权的请求。具体来说,修改儿童养育权通常需要由双方事先约定,若协商不成的话,再提交至人民法院寻求判决来予以变更。其中可能需要法院支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果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出于残障状态而无法继续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
(2)与子女同住的一方没有尽到养育义务并且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是他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3)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倾向于跟随另一方生活,如果这个对方恰好有能力继续负担起养育他们的责任;
(4)存在其他较为合理、合法的理由需要改变孩子的养育权;
(5)按照上文提到的规定,只要这些条件出现任意一种,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改变孩子的养育权。
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来抚养,自然要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一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之上,夫妇才能去协商、讨论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若是遇到协商未果的情况,那便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来进行最终的审判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支付标准的相关问题,《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做了详尽的法律说明,指出抚养费用的数目应当由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经济承担能力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所共同决定。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然而,如果他们需要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计划可以适度提高,但是总的所占比例通常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用可以参考其于当年获得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且依照上述的百分比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可以适度上调或者下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我们通常会根据孩子们实际的需求、由您与配偶共同承担的抚养责任以及该地区实际的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在此前提下,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计算。然而,如果您需要同时承担两位或更多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请注意,最高不能超过您每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超出了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此时,您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的请求。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须双方协商。法院尊重双方共识。状况变化可申请调整抚养权。需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条件包括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等。抚养决策应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协商未果可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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