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中父母赡养费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
若纳税人是唯一的受抚养人并且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其可依据每月2000元的固定额度在个人所得税项目中进行定额抵扣;倘若纳税人并非独生子女且受抚养人数众多,则他们有权利与其他直系亲属分担每月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抵扣额,然而每个人所承担的份额均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界限。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依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在理论上可以表述如下:
计税额等于应缴纳所得税的收益总额乘以相应适用的税率减去一定金额的速算扣除数。
在此基础上,现时国内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最初征收起点设定为人民币5000元整。
在计算全部月份应缴纳所得税的收益总额时,我们需要将应发工资这一变量先行减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在内的五险一金费用,再从其结果中扣除已设定的起征点人民币5000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若纳税人是唯一未成年受抚养人,可每月定额抵扣2000元个人所得税;若非独生子女且有多位受抚养人,可与直系亲属共同分担每月2000元抵扣额,每人份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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