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所需的申请费用
若需申请保全措施,应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价值按以下标准缴纳相关费用:若财产总额未满1000元或与财产金额无关者,每次收费30元;当财产总额介于1000元至10万元之间者,应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缴纳;而对于财产总额超过10万元者,则应按照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缴纳。
然而,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缴纳的费用总和不得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乃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在其提起诉讼之后,为了确保未来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者防止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性措施。
《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第十四条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
在申请书中需详细阐述以下内容:
申请人及其个人背景;
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申请采取何种形式的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此项行为的原因分析。
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申请人准确的户籍或者住宅地址,同时还需要提供关于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及其他相关财产线索的资料。
3.完备的担保手续。
若采用现金作为担保物,则申请人必须提供与请求范围内价值相当的现金作为担保;
若选择实物作为担保物,则应提供与要求范围内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
担保人体制内,应当提交购买担保物品时的相关发票、权属证书等,用以说明担保权利的归属。
此外,担保人还需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承诺,在保全期内,对用于担保的财物,不得进行转让、出售、损毁、遗失等操作,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用于担保证券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书等,法院将依法作出相应的扣押裁决。
对于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的,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保证人为法人单位的公司印章。
担保书中应明确陈述担保的具体事项及抵押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起诉吗
财产保全措施通常须结合诉讼程序实施。在通常状况之下,无法实行单独的财产保全行为而不涉及诉讼程序。之所以设置这一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未来生效裁决能够顺利予以执行,或者避免当事人的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然而,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如果利益相关方遇到紧急状况,如若不能及时申请保全,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此种情形下,该利益相关方则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诉前财产保全之后,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有权解除已实施的保全措施。总而言之,仅凭单方面申请财产保全而长期未启动诉讼程序,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规范的要求。
财产总额未满1000元或与财产金额无关:每次收费30元。财产总额介于1000元至10万元:按千分之一比例缴纳。财产总额超过10万元:按百分之零点五比例缴纳。费用总和不超过5000元。财产保全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前后,为确保判决执行或防止财产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