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具备直接作为诉讼依据的法律效力。若有任何一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应在法律规定的三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复核申请书。相关主管部门将在法定程序限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乃由行政机构所做出之决定,故非可诉对象。关于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程序如下所示:
1.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事故情况、证据采集和适用法律规定的认定;
2.审查事故责任的划分程度是否公正合理;
3.审查在调查与认定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合乎法规要求;
4.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为主,视必要情形亦可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观点解释;
5.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作出复核结论,有权指令原办理单位进行重新调查、认定;
6.当认定复核结论维持不变时,即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
7.当认定复核结论发生变更时,有权指令原办理单位重新进行调查、认定;
8.在复核审查期间,若任一方当事人因该事故而向法院提请诉讼,且已被法院正式受理,则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终止复核审理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后保险公司多长时间赔偿完?
当发生交通事故并经相关部门做出裁决之后,保险公司所需的偿还有效赔偿款的时间,主要受限于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及对该事项的处理规定。
若投保合同对此项事件有具体而明确的期限规定,则应严格遵照执行。
反之,如无对应的条款加以约束,那么便需要在与被保户或受损方互相协商确定赔偿方案之后十天内,履行此项赔偿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保险人接收到被保户或相应的受益者提出的赔偿以及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审定答案。
若涉及因素较为复杂,预计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结论,除非此项内容在投保合同中有另行约定。
接着,保险人应对审定结果进行告知,且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索赔事项,必须在与被保户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详细协议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最后,若保险合同中对支付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已有明确约定,保险公司也需依照其约定履行赔偿或给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写的逃逸怎么判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逃逸属于一种极其严重且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若经有关各方确认,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书明确将逃逸情况标示出来,这往往会对肇事方造成以下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在事故责任认定上,肇事者有可能被确定为负有完全责任或者主责;其次,针对保险理赔事宜而言,保险机构很可能会采取拒保、降低赔款额等强硬措施;再者,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肇事者将会面临罚款、吊销驾照等严厉惩罚;最后,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逃逸行为,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使肇事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事故的严重性、逃逸者的主观过失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等。法院会根据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和考量,以确保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非直接诉讼依据,但异议方须在三日内申请复核。复核内容涵盖事故情况、证据、法律适用及责任划分等。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必要时听取双方意见。根据审查结果,可指令原单位重新调查。复核结论可维持或变更。诉讼受理后,复核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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