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车可以提出来吗
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车辆是否可以顺利提走?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取回被扣押的车辆。
然而,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即自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计算5天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之事故车辆。
此外,执行扣留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担。然而,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按照程序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而当事人逾期未予领取,那么在这段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用则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事故认定书怎么开
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如何获取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首先,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及到的人员和车辆等;
其次,根据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地评估每位当事方的行为,确定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最后,我们会开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文书将由负责处理案件的警察签署或盖章,再加盖交警部门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印章。
这份档会分别发放给每位当事人,并且向他们明确告知他们的权利(如请求复核、调解、起诉)及其时效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事故认定书上写轻微伤过了几天去医院
若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为轻微伤害,伤者可选择于未来数日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特别关注并尽可能地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就诊行为,从而为明确判定受伤状况与事故发生之间的直接联系创造有利条件。从法律层面而言,轻微伤害的后继治疗及赔偿金额均需依事故责任的具体分配情况而定。倘若您作为受伤当事人,在就医期间必须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以及费用清单等文件,这些都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权益的关键证据。此外,若事故责任方对于您的伤势及其治疗费用持有异议,他们有可能提出重新鉴定或者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所保存的全面且完整的医疗资料便显得至关重要了。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车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回。当事人需在法定时限内,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取回被扣留的车辆。若逾期未取,则需承担相应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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