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达是否意味着取保候审的终结
1、在案件经由法院裁决之后,取保候审便立即终止执行。若在判决书下达之际,取保候审已得到审批,那么该举动将自动失效,无须履行解除手续。取保候审,系基于法律条款所确立之一种刑事强制性手段。
2、所谓取保候审,这是指在具体的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那些尚未遭受逮捕或已經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确保他们不再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而命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一份担保文书,承诺随时可以传唤并到场,以此来暂时不进行扣押或全面豁免其拘禁性的一种强有力的强制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抵扣刑期
根据中国现行《刑法》之相关规定,若某人受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在判决执行之前,倘若其已先于羁押期间失去人身自由,那么这段时间便可用于折抵相应的刑期。
然而须请大家注意的是,“羁押”一词汇仅限于指代关入拘留所等特定处所,尚不包括取保候审在内。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是无法折抵刑期的,换言之,它并未计入当事人应服刑罚的期限内。《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拿到判决书后多久可以上诉
对于包括民事与行政在内的各类诉讼事例,当涉案当事人表示不满且对地方法院出具的第一审判决有异议时,他们拥有在判决书送达落款日期开始计算后第十五天之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至于刑事类事例的上诉事宜,依据法典规定,如若不服判决,上诉期为十个自然日;但若为裁定不服,则上诉期仅限五日,自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必须强调的是,上诉的期限属于法定时间范畴,如果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上诉,则判决将被视为已经生效。因此,强烈建议各位在收到判决或裁定时,务必深思熟虑并做好相关的上诉准备工作,以确保能够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判决书下达后,取保候审自动失效,无需额外解除手续。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承诺随传随到,以确保其不逃避法律程序。一旦案件经法院裁决,取保候审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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