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经济适用房乃是政府针对城市中的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所提供的,具备保值性质的政策性住宅。在这类住宅的购买过程中,购房者仅持有有限的所有权。若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足五年,便不得进行公开上市交易。
然而,一旦购买时间够五年,购房者只需按照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和价格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款项,就可以获得完全的产权。正因为如此,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具备保值性质的政策性住宅,购房者并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因此,无法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购房者的遗产加以传承。如购房者的经济适用住房已经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向政府缴纳了相关的土地收益等款项,完成了权属登记手续并获得完全产权,那么这时的经济适用住房将会失去原有的保障性质,转变成为购房者的合法资产。当购房者离世,家人需将包括其他一起居住的亲属在内,选择一位或几位成员担任权益人,申请变更登记。如购房者无其他家人与之共同生活,此经济适住住房就会由政府回收,而其继承人有权获得政府支付的回购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经济适用房怎样继承
关于继承经济适用住房的详细操作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在申请人拥有完整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经过司法公证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后,即可携带这些材料前往所在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提出房产过户登记申请;其次,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会对申请人的法定继承权利和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能会对房产实体进行实地勘察与检验;在完成全部审查程序后,若确认申请人具备合法的过户登记资质,则为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可在遗嘱中独立设定遗嘱执行人。此外,自然人亦可依照自身意愿订立传承遗赠予国家、集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的遗嘱。最后,自然人亦可通过合法途径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经济适用房拆迁怎么补偿
在实施经适房拆迁时,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补偿措施:首先是针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该项应依据被拆毁房屋所处地理位置、使用用途、以及建筑总面积等诸多因素,以房地产市场公平公允的评估价格加以确定;其次是对于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这主要用于弥补因为搬迁行为所引发的各种费用及由此导致的短期居住需求费用;第三则是对于因停止生产运营活动而产生的损失费用的适当补偿,假如受拆毁房屋原本作为商业用途并且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那么就应当给予充足的补偿;另外,有些区域也会考虑设立一些补助以及奖励措施,以此来鼓励被拆毁房屋的业主尽快完成搬迁。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方法,则会因为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之异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在整个拆迁流程当中,我们务必密切关注拆迁方是否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从而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您对于相关补偿方案仍然心存疑虑或者不甚满意,那么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以争取到更合理的补偿结果。
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政策性住宅,购买者仅持有有限所有权。购房满五年并缴纳相关款项后,可获得完全产权,此时可视为购房者的合法资产进行继承。否则,不能作为遗产传承。无共同居住家人的购房者去世后,房屋由政府回收,继承人获得回购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