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取消了吗
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政策是否已被取消?
自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对民间借贷利率进行了明确界定。该法规将民间借贷利率划分为三个区间,采用了"两线三区"的区分方式,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最高借款利率为24%,超出此范围的36%部分则视为无效约定;而介于24%-36%之间的利率则属于自然债务范畴,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履行,但法院并不会对此类约定予以强制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两线三区"的划分方式已成过去式。在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正式发布,新的规定中,受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由原来的24%调整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准,同时删除了24%-36%的利率区间,意味着借款利率超出LPR四倍的部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的起诉时限
首先,相关当事人若决定就此类案件提起诉讼,那么应当提交一份书面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确定相应份数的上诉档作为副本。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作为原告的您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时,还需附上以下必要材料:
1.证实原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能够支撑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在此期间,当事人向法院递交文书证据的时候,建议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以便清晰明确地列出您所提交的全部证据,包括名称以及每份证据的页码数量等信息。
在您完成了所需的手续并提交完整的证据材料后,立案部门将会在七日内对是否具备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如无问题则办理立案手续;
反之,如果不满足立案条件,则会依照法定程序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决。
特别提醒各位当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还有七日时间来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待依法办妥立案手续后,法院将按照排期顺序为各位安排开庭事宜,请您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审判结束后,请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看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多退或者少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民间借贷的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法院
在民法学领域涉及到的民间借贷问题,对欠条的时效性法律拟制被称为诉讼时效制度。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已设定了明确还款期限的欠条,其诉讼时效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至其时效满三年为止;若是未依法规定或双方协商而设定的还款期限,其最长诉讼时效则可达到法定时限长达二十年之久。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诉讼时效会因为权利人积极主张自身权益,或是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的行为而发生中断现象,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至相关程序结束的那一刻,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另外,当诉讼时效期间处于最末六个月内时,若出现如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等导致权利人无法实现并行请求权的特殊情况,则诉讼时效将被相应地予以中止,自该中止事件终止后的第六个月开始,诉效期限再度完成。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应当适时主张您应有的权益,以避免错过诉讼时效,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民间借贷的"两线三区"政策已被取消。新规定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超出部分视为无效。原先的24%-36%利率区间已被删除,当事人需遵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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