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导致他人伤残,家长需承担何种责任
若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其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他们的父母,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履行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第一,为了治疗及康复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等视为合理的费用;
其次,还需赔偿受害者因为工作受阻而损失的相应收入;如果已经造成了受害者身体机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功能,那么还需支付相应的辅助器械费用及残疾赔偿费用;
最后,如果导致受害者生命终结,那么还要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针对未成年人致他人轻伤之情形,其是否需要对刑事责任承担作出相应解答,需依据不同状况而定:
首先,若该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年龄段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此类未成年人需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其次,若未成年人身处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则按照相对刑事责任原则,在此阶段,即使因致他人轻伤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此类犯罪并不属于重大犯罪范畴,因此无需对此类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如若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尽管导致他人轻伤的行为无疑构成了事实犯罪,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此类未成年人员将不予实行刑事处罚。《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未成年人致人重伤怎么判
关于未成年人造成他人重伤的审判裁决,必须依据个体情境进行考量。通常而言,尚未年满14岁的青少年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14岁至16岁间的未成年人,只有在触犯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罪行时,方有必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16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律规定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的判决结果还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未成年人的认知与控制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若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其法定监护人需依法履行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合理费用;受害者工作收入损失;身体机能丧失的辅助器械费用及残疾赔偿费用;生命终结的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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