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数额达十五万元的假冒产品将面临何种刑罚
对于制造并贩卖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法律惩戒措施主要包括四种情形:其一,若贩卖数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则将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需承担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其二,若贩卖数额达到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刑罚将升格为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其三,若贩卖数额进一步增加至五十万元至二百万元之间,则需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要负担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最后,倘若贩卖数额超过二百万元,那么将面临最高为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销售假冒产品怎么处理
对于贩卖仿冒产品的行为,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立即停售相关商品,同时没收所有已出售的侵权产品,并且还要对其进行以不低于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到三倍的罚款处罚;
如果存在违法所得,需将非法获得的利润全数没收;
若情况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制裁;
而若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更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销售假冒产品流水350万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销售额高达三百五十万元的制造并销售假冒产品之行为已触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法律红线。对于此种违法犯罪行径,法院在量刑裁决时将主要依据涉案的销售额作为衡量依据。在此类事例中,被告人面临的惩罚力度相当大。然而,具体的刑期判决仍需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来作更为全面的判断,例如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被告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是否能提供对定罪量刑有利的特殊立功表现等等。
销售十五万元假冒产品,将受法律严惩。依据法律,贩卖额在5-20万元,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罚款销售额的50%-2倍;20-50万元,刑罚为2-7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200万元,刑罚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超过200万元,将面临最高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