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遗产新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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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现行继承父母遗产法规的相关调整关于如何依法继承父母亲遗产的法律规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具体内容如下所述:首先,我们应当关注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留下了有效遗嘱,若存在遗嘱,则应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各项安排进行遗产分配;其次,若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那么我们就必须明确哪些人具备合法的继承权。
继承父母遗产新规有哪些

一、继承父母遗产新规有哪些

我国对于继承父母遗产的新规定有哪些?

关于父母留下的产业以及财产分配问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审视死者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如若存在遗嘱,则必须遵守遗嘱旨意进行分配;反之,则按照法律框架内的规定确定可合理继承产业或财产的人员名单。在这些人员当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无法继承,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此外,遗嘱继承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本,若已离开居住地,还需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以作证明;

2.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清单以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原件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遗嘱公证申请表;

5.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父母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继父母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婚姻存续期间内,无论是夫妻双方相互承袭抑或是其中一方受赠来自第三方的遗产,这些财产皆属于夫妻共享的权益。

然而,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之中明确指明某一特定遗产仅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单独所有,或者是赠予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将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授予仅限于夫或妻中的一方,那么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所承袭的遗产以及收到的赠与品就无法列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继承父母遗产有时效吗

对于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复杂的继承行为,原则上并不存在时间限制。

然而,当涉及到继承权方面的纷争,尤其是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时效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继承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算起。

然而,如果继承行为已经发生了超过二十年,那么就不再允许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在遗产得到妥善处置之前,如果继承人并未明确表达出放弃继承的意愿,则可以视作其默认接受继承。

此外,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并且他们之间对于遗产的分配存在分歧,建议尽早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便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因长期纠纷而损害各方面的利益。

我国新规定的父母遗产继承制度,首先审查遗嘱,有遗嘱则遵遗嘱,无则依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优先,无则轮到第二顺位。遗嘱继承需准备个人身份证明、财产清单、产权证明、遗嘱原件或文件、公证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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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第一款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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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父母遗产能怎么继承 继承的顺序问题解答如下,
一、父母遗产如何继承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三、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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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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