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有上限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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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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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中国,针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并未设限,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如加害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发生的场合和方式等,以做出最为公正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决定。其次,当公民的人身权益受到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或者导致其人格尊严遭受到严重侵犯时,当事人可以侵权行为作为诉由,向所辖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损失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人民法院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精神损失费有上限吗

一、精神损失费有上限吗

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是否存在上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而言并未设立明确的上限规定,一般的人民法院往往将根据多重因素,包括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场所和方式等方面,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裁定。

2、当个人的人格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或者行为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受害方有权以侵权行为为由,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此情况下,当地的人民法院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件进行及时且公正的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关于精神损害补偿的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首先,在大多数案件中,若肇事者对受害方所造成的精神伤害极为严重,则抚慰金的具体赔偿额度可划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

共计人民币50,000元、40,000元、30,000元、20,000元以及10,000元;

其次,若仅导致次要程度的精神损失,那么抚慰金的赔偿额度可以被划分为四个层次,依次为:

8000元、6000元、4000元以及2000元。

在探讨精神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构成要素及赔偿条件。

其中,精神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首先,要有明确的损害结果,即由于受到人格权益或其他相关民事权利的侵犯,从而给受害方带来的实际非财产损失;

其次,存在违法侵犯自然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益的侵权行为;

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形成有逻辑联系的因果关系;

最后,侵权方的行为必须带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心态。

接下来,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精神损害补偿的必备条件:

首先,要有实质的损害事实作为前提,这是进行精神损害补偿的先决条件;

其次,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务必具备违法性质,这是承担精神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性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行为只可能是作为的非法行为,而绝无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再次,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必然的因果关联;

最后,侵权方在主观层面上必须有过错,此乃判定应承担精神损害补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精神损失费判了不给怎么办

若在裁判结果中明确规定应当给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然却遭到对方拒绝执行,那么您可考虑采取如下几种途径应对:首先,您有权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的执行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手段以确保对方切实履行其法定义务。其次,请务必关注申请执行的期限限制,通常期限为两年,请务必在此期间内适时提出请求。除此之外,积极协助法院了解并掌握对方的财产状况,有益于推进事例的执行进程。倘若偶发对方无可供执行之财产的状况出现,法院或许会暂时终止此次执行程序,然而当发现对方拥有新的财产线索后,您仍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该执行程序。

我国现行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未设上限,法院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侵权场所和方式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裁定。当个人人格权益受严重侵犯或行为人严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时,受害方可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依法及时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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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将精神损失费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付,将其他伤残赔偿金判到商业第三者险中赔付,这样就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伤残保险金等,如果有余额就判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就将该部分精神损失费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样就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不利于保护受害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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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精神损失费和名声损失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精神损失费怎么算的?交通事故法院怎么样才能认定精神损失,对方才赔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赔偿一般是在当事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是与伤残等级相对应的,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按情况而定,伤残补助一般不包含精神损失费,十级伤残该赔偿多少要根据情况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最为关键的赔偿项目,它是根据伤者的伤残级别及户口性质计算出来的,在户口性质不变的情况下,级别越高,残疾赔偿越高。扩展资料:《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一、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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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含以下11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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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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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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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失责任判谁
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判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不同责任分配形式,考虑侵权责任比例、不良影响、侵权方过失、经济承受能力及行为手段等因素。但若有特殊法律规定,则需遵循相关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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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伤残才有精神损失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民法通则第120条仅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四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赔偿损失。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显然有必要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上述的医疗事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仅仅要求医院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等,是远远不够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灵上遭受的创伤,理应要求加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借鉴外国民事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应在立法上加但是如果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不严重,一般不会支持。后续治疗费一般会要求其另行,其他费用按照规定你应该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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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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