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的逮捕执行情况
通常情况下,这是无法实现的。公安局将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唯有当接到检察院发出的逮捕令后,他们才能正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而这项决定则由检察院与法院共同裁定。至于执行工作,自然交由公安局承担,因此即便是在他们发现破案线索时,公安局也无权自行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由谁来执行
首先,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以向有关部门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相关机构会对申请人讼求的合理性进行深度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最后,如果申请方经过审核后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上级公安机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将会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他们还须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从而完成整个审批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对于盗窃罪事件是否能够撤销并减轻惩罚,需要根据详细情况进行判断。假如盗窃行为的严重程度较为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相对较小,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将其视为犯罪;或者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经过特赦令被免除了刑事责任等法定条件满足时,都有可能撤销事件。然而,通常情况下,一旦盗窃罪事件被正式立案,想要撤销就变得相当困难。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事件调查过程中主动退还赃物,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或者有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在量刑时这些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撤销事件。总的来说,是否撤销事件需要全面考虑整个事件的情况,然后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做出最终决定。
通常情况下,这是无法实现的。公安局将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唯有当接到检察院发出的逮捕令后,他们才能正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而这项决定则由检察院与法院共同裁定。至于执行工作,自然交由公安局承担,因此即便是在他们发现破案线索时,公安局也无权自行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