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涉及到支付结算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或者以上的情况,这就意味着行为人在协助他人进行违法活动时,其支付结算的总额已经达到了上述标准。
其次,如果存在行为人使用投放广告等方式,向违法者提供了资金,并且该金额已经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那么这同样可以被视为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再次,对于那些在协助他人违法的过程中,自己获得利益累计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也是符合帮信罪的立案标准的。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点法律条款也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即当行为人为三个或以上的网络信息犯罪者提供帮助时,或者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仍然继续从事此类活动的情况下,都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最后,如果行为人所协助的网络信息犯罪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也都应该按照帮信罪的立案标准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二、帮信罪银行流水2000万怎么判
针对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000万元这一情形已被法律明确划分为“情节严重”类别,根据规定,此类案件通常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且可能还需额外缴纳罚金。
然而,若犯罪行为涉及到单位机构,则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直接负责或其他相关责任人追加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指当事人在明明知道对方将互联网用作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依然为之提供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信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服务等行动,且此类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程度时,即可构成此项罪名。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该罪行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一个年满16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当然,单位也有可能成为此罪的实施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帮信罪银行流水是否累计
银行账户往来流水通常以累加方式进行结算。在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相关的刑事案件中,这些流水便成为精确认定涉案金额及具体交易状况的关键性证据之一。通过对银行流水进行累加统计,有助于司法机构全面掌握并深入理解犯罪行为的总体规模及其持续时长。然而,有关具体的流水结算方法或将受限于各项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环境。因此,在处理各类不同案件的过程中,很有必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且深入的综合性分析。
洗钱罪立案标准简述:支付结算额超20万、提供资金超5万、获利累计超1万、协助3名以上网络犯罪者、近2年因网络犯罪受罚再犯、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形,均符合洗钱罪立案条件,需依法立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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