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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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罪之从重处罚情况概述故意伤害罪的严重量刑情节主要涉及到蓄意伤害他人身体,以至于达到严重伤残或死亡程度,或采用极端残忍的方式对他人进行重伤从而导致严重残疾。在法律规定之中,故意伤害罪乃是针对故意实施的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之行为而设立的罪名。此处所提到的“伤害”,实质上是指对他人身体健康的侵害行为。
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几种

一、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几种

故意伤害罪的严重处罚的具体情形有哪几种

1、依据刑法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其从重量刑情节主要涉及三方面: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故意伤害罪,是指对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这里所说的“伤害”,是指对他人身体健康的损害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例如切断手指、挖出眼球等,以及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比如使他人丧失听力、视力、神经系统功能异常等。

然而,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出于正当防卫等合法目的而伤害他人身体的,则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当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将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为常见的一类犯罪。该罪名的构成要素包括:伤害他人身体。具体而言,就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如果这种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并且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在涉及以交通工具引发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案件中,现行的法律对罪犯依法量刑的基本准则如下:

当事人若在事故中造成了他人重度伤害或者不幸导致其丧生、或给社会公共财产带来数额巨大财产损失等极端恶劣后果时,将被判定犯有交通肇事罪,并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相应的拘役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或者有其他更加骇人听闻的恶劣情节,那么他们应接受的刑事惩罚将会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严格的等级。

如果因为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而使得受害者最终失去生命,那么他们将承担更为严厉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认定标准轻伤一级怎么判刑

因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遭受轻伤一级伤害,应依法给予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对于具体量刑尺度的确定,将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使用的作案手段是否恶劣、其对待被害者是否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是否具备自首立功等情节及金额。如若被告人积极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相应的惩罚,同时对被害者进行了合理的赔偿并得到对方的谅解,那么他可能会受到从轻判决的待遇;然而,如果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且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那么他所面临的判决可能会相对较为严重。除此之外,法官还会根据事件的社会影响力以及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等因素进行全面考虑。总而言之,对于此类事件的判决结果,需要结合全案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公正且恰当的决定。

故意伤害罪涉及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包括重伤、死亡及残忍手段致严重残疾。伤害行为须非法,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除外。该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常见犯罪,仅指伤害他人身体,自伤不构成此罪。若自伤行为违反刑法规定,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故意伤害罪严重侵犯他人权益,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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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从重处罚情形有几种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4、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5、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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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抢劫罪从重处罚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在遭受灾害时实施抢劫的;

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聚众“”,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
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若择一重罪以抢劫罪论处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3、以违禁品为目标实施抢劫,劫得的违禁品达到非法持有该违禁品应予追诉的数量标准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4、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伤残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麻醉抢劫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以上若有重叠,则选择一个较重的幅度,不重复计算。)
5、持械抢劫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对实施等其他暴力犯罪后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的;(
2)对受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法律、法规予以特殊保护的群体实施抢劫犯罪的;

3)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以抢劫罪论处的;

4)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

5)有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7、累犯,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二、未成年人抢劫怎样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人抢劫比照一般抢劫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最高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项第4点中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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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数额从重处罚有几种情形
[律师回复]
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二、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按照该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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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从重处罚的几种情形
量刑中的从重情节包括以下几种,1、教唆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2、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 乱或者武装暴 乱的。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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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债务重组有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企业拖欠的银行贷款按照《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冲减银行坏账准备金;企业的财政性贷款除按《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先冲减商业银行向银行的借款,银行冲减财政在银行存款(或增加财政向银行借款)。由于这部分贷款所对应的资产或实物已退出流通或根本不存在,表现为银行发行的货币中有一部分没有商品与之相对应,这部分损失实际上已通过通货膨胀而消化掉了。所以,既合乎经济学原理,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企业的商业性债务可以按《破产法》中规定的偿债程序解决一部分,剩余的债务冲销债权方的坏账准备金。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因政策原因而无法持有企业股权的金融机构,可以把债权折价转让给国有资产投资机构或经营机构,后者介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利用自己的优势,提高企业经营效益。银行通过冲减呆账准备金或资本金承担折扣损失;财政性债务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投资银行等)采取不同的债务转化方式将财政性债务转化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国家投资银行等)的股权;对于商业性债务,在大力清理三角债的同时,可以把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构成的一些经常性债务转化成企业法人相互参股,并采取兼并、合并等产权重组的方式对于经营亏损,贷款逾期不能归还,但重估净资产大于零的企业,将其净资产出售给兼并方,国家有关部门收回贷款本息。资不抵债的企业,债务采用拍卖的形式连同企业一起卖给兼并方,由兼并方负责还本付息。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让步的主要方式有: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或免除利率(利息),减免债务额度,以物(闲置物资设备)抵债,债权转移等。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企业进行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企业原有的国有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等都不变更,托管方不负经济上的盈亏,双方仍然是各自的法人单位,各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授权经营就是除以上参与外,通过注入一定资金和把本企业的一些好的经营经验带入,积极参与被授权经营企业的经营,使它尽快摆脱困境。这种利用大企业的优势,扶持、帮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重现生机,从而解决债务危机的做法也是一种间接的债务重组方式。  多数情况下,企业进行债务重组都是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时候,随时有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时候,此时进行债务重组是事先要求企业债权人达成一致的,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进行债务重组的。
抢夺罪从重处罚,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二、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按照该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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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有何种情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有何种情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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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强奸罪的从重处罚
[律师回复]
一、未遂如何处罚未遂的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参照以下条款从轻(可以轻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和当事人和情节恶劣程度了)未遂与,在法律上量刑不同。参照以下的刑法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被害人在被的时候,进行防卫时造成对方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学上,这叫“无限防卫权”。
二、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
A这里是妇女不是;
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
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
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四)二人以上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的责任;B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1、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2、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强奸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强奸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律师回复]
一、罪是如何量刑的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⑴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⑵妇女2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⑶对同一妇女,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⑴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的;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⑵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3人以上。妇女三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⑶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在公共场所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⑷二人以上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的行为。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妇女之前或在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3、奸淫13至14周岁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重处5%。
二、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的从轻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行为人构成罪,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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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有何种情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有何种情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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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酌定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下:
(一)、犯罪主观方面
1、间接故意较直接故意为轻;
2、疏忽大意过失较过于自信过失为轻;
3、激于义愤的犯罪(非“大义灭亲”的犯罪);
4、犯罪目的、动机特殊,反映主观恶性程度较轻的;
5、对犯罪无违法性认识的;
6、假想防卫;
7、假想避险;
8、坦白交待罪行的(非自首犯);
9、认罪态度较好的。
(二)、其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犯罪对社会影响较小、民愤不大的;
2、根据当地形势需要从轻处罚的;
3、需要从轻处罚的其他酌定情节。
二、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如下:
1、醉酒的人犯罪。醉酒的人不仅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为人酒后驾驶,不仅在责任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从重处罚。但行文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则因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法盲。俗话说不知者不怪罪,但并不适用于法律领域。在现代社会,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不知法不能减轻责任,“知法犯法”也不会“罪加一等”,否则人们就不会有学法的积极性,反而在触犯法律时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责任。我国在对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作出了规定的同时,也对不能予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进行了要求,其中醉酒的人犯罪和法盲犯罪就是不可以从轻处罚的。除此之外,如果你还想了解减轻处罚的情节内容,请上网站进行深入了解,并且还可以就你遇到的问题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抢夺罪从重处罚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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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夺罪的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二、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按照该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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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几种
中国刑法中,盗窃犯罪法定加重处罚的情节主要有:盗窃数额巨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以及盗窃金融机构、珍贵文物或造成严重后果等。这些情节均视为加重处罚的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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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种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刑法》263条第二款,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哪种算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刑法》263条第二款,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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