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务侵占罪律师费用的计算方式
在刑事犯罪乃至检察院自行启动的调查程序中,针对侦查阶段的律师服务收费通常设定在间隔于5,000至20,000元人民币的区间内;
至于审查起诉阶段这一特殊结算阶段,所涉律师服务费用则大致会落在6,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的档次之内;
然而,待案件步入法庭审理环节之后,所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将进一步提升至8,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的区间;而对于负责处理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律师服务而言,其收费标准则会相应地调整为5,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之间,具体的收费金额可根据双方协商结果进行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针对职务侵占犯罪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设定以下的量刑标准与起点:
1、若职务侵占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据不同阶段从轻到重,由三个月的拘役量刑起步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
同时,每增加两万元的数额,相应地会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刑度。
2、对于数额较大,达到或者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职务侵占犯行,其对应的量刑基点可以设置为五年至六年的范围内。
至于用于衡量量刑起始的金额规模未满九百万元的情况下,每累计增加十五万元的涉案数额,就应当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确定基准刑。
一旦涉案数额超出九百万元,那么超出的部分只要每增加三十万元,都需要增设一个月的刑期以此作为基准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南京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在南京市及中国境内其他地区的量刑标准是统一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即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通常设定为人民币六万元以上。若侵占金额尚未达到该数值,则不构成刑事犯罪,然而仍可能受到所在公司内部的纪律处罚以及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判定时,需综合考量行为人是否滥用其在单位中的职务便利,所侵占的财产是否归属于单位所有,以及侵占行为的手段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若您发现可能存在职务侵占的现象,务必重视并妥善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财务凭证、证人证言等,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南京职务侵占罪律师费用依阶段而异:侦查阶段约5,000至2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约6,000至30,000元;庭审阶段则升至8,000至50,000元。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在5,000至50,000元之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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