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法院还要审吗现在
关于取保候审法院是否需要进一步审理的问题
在经由检察机关批准进行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审判法院判定其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将有权采取措施,将其重新羁押并交付执行。
此外,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三者之间,对于那些具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多种犯罪情节的嫌疑人、被告人,也同样可以依据相应法律,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人民检察院抑或是公安机关,对于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所管理措施: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具备此类条件;
其次,当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若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方式尚不足以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并产生社会危害性。
针对前述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需遵循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管理的相关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后,若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有权重新羁押。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嫌疑人、被告人,可根据法律实施取保候审。此举旨在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维护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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