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未上诉怎么办
关于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行的诉讼案件,一旦法庭已做出了明确的判决,而且涉案人员也已顺利收到判决通知书,那么,除非双方当事人均未就此提出上诉请求,否则将无需再召开公开的庭审辩论会进行审议和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凡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都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首先,关于该罪行的主观层面,主要表现在其故意性质。
换言之,须明确知道自身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追求竞驶等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而对此抱以期待甚至纵容的态度。
其次,就客观方面而言,以下任一行为都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条件: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人;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输送服务的人员,其严重超过额定载客量,或严重超过规定行驶速度;
以及(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实施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再次,从该罪的主体来看,应为一般的自然人。
即,所有年满十六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被认定为此类型犯罪的主体。
最后,正如交通肇事罪所揭示的那样,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亦为交通运输安全。
此处的“交通运输”,特指公路交通运输这一特定领域,不包含航空、铁路运输或水路交通运输在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又犯酒驾怎么判
因危险驾驶罪二次醉酒驾车的行为,在法律条款中被视为累犯性质的违法行为,相应的处罚力度也会更加严峻。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定义,主要是指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驾驶机动车辆,或者进行追逐和竞技等活动,并且情节严重恶劣者,都将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当过去已经犯下过危险驾驶罪并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未来又出现了醉酒驾车的情况时,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将会结合过去罪行的严重程度、当前犯罪的具体情节、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一般而言,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刑罚的加重,例如延长判处拘留的时间或提升罚款金额。然而,最终的审判结果必须要基于不同事例的具体特性来决定,这是由法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例事实进行裁决的。法律所强调的核心原则就是罪责刑相适应,以此来保证每一个判决都是公正且公平的。
对于危险驾驶罪案件,若法庭已宣判且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未上诉,则不再开庭审理。根据法律,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导致严重事故、致人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者,应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逾期未上诉者,判决生效,需按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