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非法拘禁的持续时长超出了二十四小时这一界限时,就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此时便可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进行追究。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非法拘禁的行为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他人伤残、死亡或引发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3.曾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在一次非法拘禁行动中涉及到三名及以上受害者;
4.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间,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等恶劣行径;
5.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具备上述任一种情况;
6.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对方无辜的前提下,仍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什么
对于非法拘禁这一法律罪行,其定义为故意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或采取其他类似方式,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益的不法行为。
此种犯罪所侵犯的,是所有在法律上拥有合法人身权益,描述为自然人的人群所享有的人身权利。
而其中的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包含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人格权,构成了人身权的核心部分,每个人只要具备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就都能够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这种包括身体自由权在内的一系列民事权利。
正因为如此,非法拘禁罪名所侵犯的权益范围广泛,既包括无辜的公民群众,也涵盖了遭遇错误对待的人员、犯下普通违法行为的人群以及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的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团伙成员怎么判
对涉及到非法拘禁这一罪行的集团成员进行量刑判决,需要对一系列复杂的因素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量和权衡。首先,主犯通常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对于那些在非法拘禁行为中扮演积极角色,包括组织、策划以及指挥等环节的主犯们,他们所应承担的刑责将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拘禁时间的长短、是否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衡量和裁定。而对于从犯而言,他们将会参照主犯的情况,获得相应的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处罚的待遇。具体的量刑轻重将主要取决于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小、参与程度等因素。此外,如果这些团伙成员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等良好情节的话,那么在量刑时也会得到适当的考虑,有可能因此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总的来说,对于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罪犯,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不同程度的惩罚。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会加重处罚力度。倘若导致他人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如若致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或造成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或多次拘禁他人,或实施捆绑、殴打等恶劣行为,或因债务非法拘禁,以及司法人员明知无辜仍拘禁,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可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追究。这些均为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