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刑事拘留抵刑期吗
若被告人所应受之刑罚与先前被拘留或逮捕以及被审前羁押时相同,不论位于何地,无论其身心自由是否完全受限,该等羁押期间均可作为刑期予以相应折抵。
具体来说,羁押一日即足以抵消两日内的管制刑期,亦或是以一日抵消一日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案底则特指犯罪记录。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仅有人民法院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形成案底。
然而,若经法院判定某名被告确属罪犯,那么当法院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当事人将会留下永久性的案底。
在刑事诉讼法范畴内,拘留措施系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根据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面对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实施行者或高度可疑人士使用的暂时限制他们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手段。
2、关于刑事拘留这一措施,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时,首先需全面审视目标人物是否满足上述两项条件,是否存在其他强制措施以防止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
其次,接下来是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检察长做出裁决。
拘留决定一旦做出,需立即交给公安机关执行,如有需要,人民检察院也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至于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人民检察院还应该在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人或其所属单位通告拘留的原因以及羁押场所。
为了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因故无法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人士,必须经过检察长批准,并在文书底部附上解释说明;
如果无法通知到任何人,也应向检察长做详细汇报,并且同样需要在文书底部附上解释说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一次收费多少
律师在刑事拘留期间进行会见的收费标椎并未形成统一规则,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件的复杂性、地理位置的差异以及律师的执业经验与声誉等。通常情况下,在诸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或者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单次会见的费用可能在人民币2000元至10000元之间浮动;然而,在一些相对较小的中心城市或者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的区域,相关收费可能在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上下浮动。有的律师业者可能采取按照整个刑事事件的各个阶段来收取费用的方式,将会见等一系列服务纳入其中。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律师依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工作量来计算费用的做法。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选择律师时,应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专业素养、收费标准等多个方面,以做出最优的决策。
若被告人所受刑罚与先前拘留、逮捕及审前羁押相同,无论地点及自由受限程度,羁押期间均可折抵刑期。具体而言,一日羁押可抵管制刑期两日,或等额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此规定确保被告人权益,实现刑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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