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为着什么
1、关于取保候审,它实际上只是改变了原有的强制性限制方式,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终结或人员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仍有可能面临逮捕等进一步制裁。
至于该案当事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入狱服刑,需经由人民法院在审理之后才能做出权威性的定论和判决。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最终无法被判处实际刑罚或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取保候审的确存在着一定的适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只有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能跟同案人员联系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士不得与特定的人群见面或互通信息,此中包含但不限于其他被告人及案件涉及人员等。
作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未经过开释机关的许可,不可擅自离境;
在收到权力机构的随时传唤时,务必准时回应并且出庭受审;
禁止采用任何形式对证据提供方进行干扰和阻挠,阻碍其作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以后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够作为事例的最终解决方案。在后续的刑事审判环节,倘若涉及到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案情突发突变得益复杂亦或是法院判定嫌疑人有罪并判处实刑等状况,那么嫌疑人将有可能面临收监之患。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行为,对于证人的影响证言工作,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以及相互串通供词等都是可能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而引发收监风险。再如,随着事例侦查与审查起诉的深入进行,若发现嫌疑人行凶事件情节恶劣,依据法律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被告人不具有缓刑资格的话,这种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收监执行刑罚的。总而言之,即使在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力之后,嫌疑人同样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随时接受司法机关惩处的准备。
取保候审是变更强制措施,非案件终结或免责标志。若违法,仍可能面临逮捕。案件当事人是否入狱服刑,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权威判决。取保候审仅是法律程序的一环,最终判决需由法院依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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