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证书丢了怎么办
倘若您遗失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只需前往办理案件的相关机构再次申请开具取保候审决定书便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会怎样
当涉嫌犯罪者请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若其未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则可能引发以下严重后果:
(1)如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所缴纳的保证金将有部分或全部被没收,同时结合实际情形,由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忏悔并提交悔过书,须重新支付保证金或寻找保证人,亦或是实施监视居住等待再逮捕;
(2)倘若保证人提供担保,然而无法切实履行保证职责时,将对保证人处以金钱罚金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证据不足怎么判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的事例中,倘若证据存在不足以予以证实,那么法院通常将做出无罪判决,即证据不够充足且无法对该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指控。证据作为确定犯罪事实的重要依凭,至关重要。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如果检控方提出的证据并未满足法律规定的确凿性和充分性的证明要求,使得合理性受到质疑无法得到排解,并且不能确证被告人有罪,那么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便应该依照该原则来处理这类事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我们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这无疑将会对事例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事例的性质发生变化。此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干扰证人的作证或者销毁伪造的证据等,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很可能会被撤销,进而重新被关押。总而言之,对于证据不足的事例,其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事例的具体情况。
遗失取保候审决定书,可至办理案件的机构重新申请。根据法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情对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请尽快补办,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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