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寻衅罪多久开庭

最新修订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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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涉及众多人参与的斗殴案件被移交给法院之后,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在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看到该案件的开庭审理。然而,如果从案件的正式受理之日起算,应该在受理后的两个月之内做出判决裁定,而且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聚众斗殴罪寻衅罪多久开庭

一、聚众斗殴罪寻衅罪多久开庭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条款的明确要求,对于涉及聚众斗殴犯罪行为刑事案件,当其已正式移送至法院立案审理之后,通常情况下,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正式开启法庭审判程序。而自案件正式受理之日起算,法院应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对该案的宣判工作,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然而,若案件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或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时,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同意,方可适当延长三个月的审判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那些组织、策划并指挥大规模的互殴活动的首要嫌疑人,理当启动司法程序展开调查和追究责任

在这里所提到的"组织",特指的是从无到有的、有明确目标指向和规划的行为,将散落各地的人们汇聚成一个固定且明确的集体或者社会团体。

另外,"策划"则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作详细的方案并作出实施的具体安排。

最后,"指挥"这一概念,泛指对整体局势的主导权、命令的发出以及所有相关事务的全面调配和干预。

与此同时,对于积极参与这些聚众斗殴事件的一方,依然需要启动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追查。

刑法》第二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很严重怎么判

关于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相应情节进行评估。按照通常的原则,对于组织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的成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措施。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四种特殊情形之一,那么对于组织者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1.多次实施聚众斗殴行为;2.聚众斗殴的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根据现行法规,聚众斗殴刑事案件移送法院后,通常一个月左右启动审判程序。案件受理后,法院应在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这确保了案件的高效审理,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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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判多久
对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结合犯罪情节也可以判处管制或者1~6个月不等的拘役。但聚众斗殴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会被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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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判多久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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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更严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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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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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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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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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聚众的行为。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必须都明知自己的犯罪故意的内容,具有共同斗殴的目的而故意共同实施,行为表现统一性、一致性和针对性。且体现为很强的聚众性。这里的聚众一般是指一方纠集三人以上,但没有要求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同时从立法本意来看,双方必须都有聚众的故意和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在人数上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并不要求必须在三人以上。
2.是否有较为明确的犯罪时间、地点、对象。聚众斗殴在纠集人员的同时,对斗殴的实施时间、地点都是事先确定,并通知了对方,犯罪的对象是明确的。而寻衅滋事罪如果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则表现犯罪对象的随意性,没有事先的准备,往往表现为随意纠集几人,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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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在我国法律下,聚众斗殴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指无端挑起是非、侵害他人权益且情节严重。聚众斗殴则因报复或争夺势力等原因召集多人斗殴。若斗殴行为符合寻衅滋事要素,如无端伤害、情节恶劣,或可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具体情况需依据案件实际及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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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包含聚众斗殴吗
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有很大的不同。寻衅滋事罪指的是个人或集体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例如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设施,情节严重的行为。而聚众斗殴罪则是为了报复或争夺势力等目的,组织暴力冲突,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这两种犯罪在犯罪构成和主观意图上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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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昌平区人,我的朋友聚众斗殴被抓了,想咨询一下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辩护词,谢谢
[律师回复] 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被告李XX的法定代理人易XX的委托,并受四川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本人作为上诉人李XX的辩护人参加本案上诉审理期间的辩护人,由于在一审期间,本人作为被告李XX的指定辩护人已经参加了本案的前期审理工作,故对本案的案情和基本事实已有较为深刻的了解,现依据相关事实及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希合议庭重视并采纳:
一审法院对本案的罪名定性不准,不宜定为“聚众斗殴罪”,而宜定性为“普通的相互斗殴或者结伙械斗”。
1、因为从聚众斗殴的本质特征来看,被告李XX是不具备的。根据刑法理论的相关解释,聚众斗殴罪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才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而被告李XX在参加被指控的“聚众斗殴”时仅是一个少年,是一个刚刚脱离父母监护的从外地而来绵的一个在饭店当小工的打工者,无论是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都根本不具有所谓的“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
2、从未成年人保护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而言,一审法院将本案上升为“聚众斗殴罪”,是有悖于《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及重教育重挽救的审判原则的。因为对未成年人过重的处罚,并不能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相反会使这些未成年人对国家法律形成一种误解和仇视,形成破罐子破摔的烂泥心理。
3、从国家对“聚众斗殴罪”立法目的来看,该罪名主要是为了打击那些类似黑社会组织为了报复他人,称霸一方或者争夺势力范围等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对本案而言,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就有点曲解立法的本意了。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滋事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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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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