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会确认住所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要求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交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应讯并出庭。因此,明确被取保候审者的住址显得至关重要,旨在确保该人员能够在居住地执行等待司法机关传唤的义务,从而便利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然而,这绝非意味我们会对被取保候审者的住所进行无休止的监控,而仅仅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得以依法有序地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还判刑吗
1、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通常作为一项刑事审判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而存在。
但是,是否会被判处有罪处罚,这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案情的深刻理解以及裁量后所做出的判断。
2、如果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做出了判决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被告人就有可能面临实际的刑法处罚。
关于当事人正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其取保候审即将期满之际,负责执行释放措施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所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的第十五日将相关情况告知发出禁令指令的权威机构,然后由该机构据此做出是否继续维持取保候审或转变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律师材料有哪些
在向有关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时,律师所提交的资料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明确详述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其中需标明目标被告者的真实姓名、涉案违规行为及其被指控的罪名,同时还要详细叙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以及拟定采取何种保证方式等等;第二项则是充足且具有法律效应的授权委托书,这能有力地证明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具备相应的代理权限;紧接着便是来自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公函;最后,为了能够更好地支持和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事实,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除此之外,还需要附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司法机构对于此类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作为律师,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能够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要求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作担保。明确住址是关键,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应讯出庭,便于诉讼程序进行。这一措施保障了司法流程的顺畅与有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