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两死一伤悲剧中,涉案人员常常面临着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种不同的刑事指控。当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对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有全面或主要责任时,他们可能被判处为期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如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其判罚将更为严重,最高可达为期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标准还需综合考量各个犯罪环节中的情节、犯罪者的悔过表现等多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危险驾驶罪既遂怎么量刑?
为了给行为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指引,他们的违法行为如果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既遂状态,那么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只要出现了有驾驶者追逐竞驶、情节极其恶劣的现象,或者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不当行为,以及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乘客运输的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承载人数载客或者故意超速行使的情况之一,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具体形式包括拘役和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危险驾驶罪行在公安侦查阶段中的处理方式,通常会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从总体上讲,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较为恶劣,例如其血液酒精浓度过高或者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等,那么公安机关很有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然而,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属于初次犯罪,酒精浓度刚刚超出立案标准并且没有对社会造成其他实质性的危害,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首先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等更为温和的手段来处理。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同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等法律责任。总的来说,是否实施刑事拘留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危险驾驶致两死一伤,涉案者或被控交通肇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致多人伤亡者,判三至七年刑;危害公共安全者,刑更重,最高十年。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悔过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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