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都有哪些情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项主要的强制手段,其适用场景具体包括如下几种状况:
首先,针对那些可能会被施以管制、拘留或个别情况下额外执行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以上的刑期,但是在进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明显危机的人员;
再者,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进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话;
最后,当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到期,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都是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察、起诉以及审判等机关为了确保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尚未被拘禁的人员不得逃避侦査、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和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依法签署担保书,从而实现随传随到的一种法律制度安排下的刑事强制措施。
正因如此,取保候审实则也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并不会决定案件最后是否会被判处缓刑。
当然了,在众多采用取保候审方式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之中,那些被认为罪行较轻的人群,他们获得缓刑判决的几率往往要更大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都快一年了没动静怎么回事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倘若历经此间将近一年仍然没有新的动态出现,这可能源于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所涉事例错综复杂,调查核实工作尚待完善;或证人证言仍在收集整理以及审查核验过程当中。然而,一般而言,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当始终与当事人保持有效的信息互动。应当留意到,事例是否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抑或是依然停留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若对此类情况感到困惑不解,建议积极主动地与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事例最新进展的详细信息。同时,务必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避免因此而引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事例的终结,仍需耐心等待最终的处理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管制、拘留或刑罚的嫌疑人;罚金以上刑罚但取保不危及社会安全的;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期、哺乳期女性且取保无害的;羁押期满案件未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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