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方面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为主体必须是在履行职务期间,通过其职权或职责范围内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动用本公司的资金用于个人事务或将资金出借给第三方,且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达到一定额度(法定标准为人民币三万元以上);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领取并占用这部分款项,且期限已超过三个自然月仍未偿还原属之所有者;另一种情况则是虽然尚未达到了三个自然月的期限,但是行为主体已经实施了金额相当大的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等。这种擅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公司对资金的所有权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需要搜集证据吗
审理资金挪用类犯罪时,必须充分收集各类有效证据,以保证能够明确证实涉案人员确实实施了此类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的工作人员,若其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为己有或借予他人,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并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及时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已经将该笔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均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归公安还是监委
关于挪用资金罪事例的管辖权问题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挪用资金罪的定义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从业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挪用所得的资金借予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
然而,若涉及到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担任公职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则可能会由监察委员会行使管辖权。
总的来说,对于此类事例的管辖权归属,需要依据犯罪主体的身份及其所处的具体环境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授权擅用公司资金于个人或第三方,金额达三万元以上,未经同意占用超过三月或进行大额营利、非法活动。此行为侵害公司财产权,破坏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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