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并非代表着直接进行起诉,而是属于一种刑法范畴下的强制性措施,旨在赋予犯罪嫌疑分子在交付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之后,在尚未进入法庭审理环节之前能够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权利。
至于是否应当实际启动法律程序对被告进行起诉,主要是基于警方以及检察机关对于案件相关事实的深入调查结果,并且经过慎重考虑后所做出的决定。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充足且确凿的证据,那么检察机关有可能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反之,倘若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则有可能不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可以折抵刑期吗
保留候审期间无法直接折减刑期。
事实上,仅当犯罪嫌疑人在定罪量刑前遭受了刑事拘留或逮捕,待其最终获判有罪后,方能进行刑期的相应抵扣。
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管制的刑罚期限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期起开始计算;
而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均可视为已抵扣刑期的两倍。
此外,拘役的刑罚期限同样由判决之日起算;
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则每度过一天即可作为一天刑期的缩减。
至于有期徒刑,其刑期也需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的拘留或逮捕时间,对应每一天都可作为一天刑期的减少。《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如发生了诈骗行为的举报事件,并且事件情况颇为复杂,那么就需要谨慎对待。首要因素就是要明确一点,即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件已经结束或者该嫌疑人是清白无辜的。倘若新的举报事件中所涉及到的诈骗事实完全符合现实情况并能得到有力的证据证实,如此一来,就很有可能对正在执行中的取保候审造成挑战。考虑到上述因素,地方公安部门将对此类新的举报事件进行严格的审慎调查研究,如果他们认定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将会持续深入展开相关调查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也极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诸如刑事拘留之类。同样地,这一过程亦会直接影响到事件的最终定论以及量刑裁决。然而,最终的处理决议还是需要严格依照无可辩驳的证据以及严谨周全的法律条文作出拟定。
取保候审是刑法中的强制措施,允许嫌疑人在缴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后,在庭审前享有部分自由。是否起诉取决于警方和检察机关对案件深入调查后的决定。证据充足则可能起诉,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则可能不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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