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被追溯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当事人涉及到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可能受到追究其责任的法律程序。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经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变更或撤销,同时也需依法对新发生的犯罪行为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如发现被取保候审之人存在逃避侦查、干扰诉讼进程等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再次触犯新罪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采取逮捕或其他强制性措施进行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非代表着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罪而予以释放。
倘若被判定存在触犯刑法的犯罪事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仍需接受相应刑罚处罚。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院所做出的判决通常被视为违法犯罪记录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即所谓的“案底”。
而在取保等候审判的过程中,所谓的“案底”通常仅指在一定阶段内或特定事件中所涉及的违法行为。
如果经查证其涉罪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将在期限届满后撤销对当事人的强制措施,从而避免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被判实刑后什么时候执行
在依法被判处实刑之后,有关部门会自判决书生效之日开始执行相应刑罚。实刑是相对于缓刑而言的概念,是指需要实际在监狱中度过的刑罚方式,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当判决书正式生效以后,被告人必须依照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准时抵达特定的监狱或者其他合法的执行场所接受刑罚,服完相关的处罚期。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由于案件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同,具体的执行时间与实施程序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果您对此仍有任何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取保候审期间,若当事人犯新罪,公安机关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取保措施,并处理新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逃避侦查、干扰诉讼或再犯新罪者,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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