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退还了还能取保吗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若在此期间内,涉案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未实施任何违法违规之举,且其所涉案件具备再行取保候审之条件,则在法律上原则上应予准许。
然而,能否再度获得取保候审之机会,仍需依据办案机关对案件具体情况的评估与判断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需要开庭吗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需于法庭审判环节举行的问题,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针对警方侦探环节中表现出符合取保候审标准之行为的个体,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提出相关申请,。
而取保候审的条件大致包括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被法律判定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
2.犯罪嫌疑人被认定可能具受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但是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保证嫌疑人不会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
3.由于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期限已到但案情仍未完全结束,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手段进行辅助调查。《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退赃退赔交保证金怎么判
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保释等候审判、退还赃物赔偿损失或者交纳保障金等措施,在法律审理裁决阶段会被视作减轻刑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全面评估整个事例的所有相关情况后才能做出决定。退还赃物赔偿损失这一行为,充分体现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持有深刻的认识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交纳保障金则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守保释等候审判期间的各项规定。在法院进行量刑时,会全面权衡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且犯罪嫌疑人具备上述积极表现,那么他可能会获得较为轻缓的刑罚,例如缓刑;但是,如果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即使存在上述积极表现,也不一定能够显著减轻刑罚。具体的判决结果因为每个事例都具有独特性,无法简单地给出统一的答案,而是应当根据每起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其证据进行判断和裁决。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关键强制措施。涉案者若在此期间遵守法规,无违法行为,且案件符合继续取保候审条件,原则上法律应予以准许。但具体能否再次取保候审,还需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