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来决定是否对当事人进行传唤。
然而,并无明确的时间规定表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当事人必须在多久以内接受传唤。只要案件尚未得到完满解决,相关嫌疑人仍然有义务积极地配合调查工作。一旦办案部门认为需要进一步查询证据或听取被告人陈述,他们有权随时传唤当事人到场。
然而,如果超过一年的期限内,办案部门并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行动,从理论上讲,这可能意味着案件已经进入了相对稳定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朋友可以办理吗
依照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仅限于两种情况:
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本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对于已经由公安机关实施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所聘请的律师可向前述机关提出申请。
而所谓的“取保候审”实际上指的则是相关部门针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处理方式。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发现已捕获的应予逮捕者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期间,或者是正处于哺乳期照顾自家婴儿的妇女,抑或是罪责相对轻微之人时,才会考虑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公安要传唤几次
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对于公安机关开展传唤的频次设置明确的法律约束。传唤的行为主要是为了深入了解事件相关事实、核实关键证据或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畅推进。在大多数情况下,传唤的次数将依据事件的实际发展进程以及需求角度来制定。若该案情错综复杂,牵涉的证据繁多,亦或是需对犯罪嫌疑人的动态状况进行连续的跟踪与考察,那么传唤次数有望随之增多。然而,公安机关在执行传唤时,务必要严格遵守法规程序,确保被传唤人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作为被取保候审者,应严格依照规定,遇传召需及时应答,否则有可能面临由取保候审转为更为严峻的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视案情传唤当事人,无固定时限。案件未结,嫌疑人须配合调查。办案部门需进一步查证或听取陈述,可随时传唤。若一年内未实质行动,理论上案件或趋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