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醉驾前科的人员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其关键在于本次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涉案人员的诚恳认罪态度等多个方面。法院将以全面地考虑上述因素为基础,进而来决定是否应批准取保候审令。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能被判处在拘役、管制或者附附加刑中执行某项处罚;或者其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依靠自身维持;或是怀孕期妇女或正哺育婴孩的母亲,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威胁时,方可准予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醉驾前科又无证醉驾如何判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被判处六个月以下的拘留期,同时需负担相应罚金的惩戒。
若涉案人员被查明系无驾驶证、行驶证驾车且曾有犯罪劣迹记录的情况下,当地法院在给予具体量刑惩罚时,有必要予以更严重的考虑和处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有醉驾前科又犯醉驾怎么判
醉驾行为被视为危险驾驶罪之一种。倘若犯罪分子有醉驾前科,且再次以同样方式触犯该法条,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审理过程中,法院会详尽分析犯罪分子体内酒精含量、所驾车型种类、行驶道路环境以及是否造成实际损伤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后,再依法予以量刑。通常而言,对那些再度陷入醉驾境地者,其可能的判罚为拘役并附带罚金的双重处罚。若血样检测结果显示酒精浓度较高,或者存在诸如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行驶,曾经因为酒后驾车而受到过行政惩处甚至刑事追究等恶劣情节的话,那么刑期可能会相应延长。然而,具体的裁决结果仍需依据现实事例中的各项具体事实情况,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决议。
醉驾前科者申请取保候审需考虑案情、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将综合评估这些因素决定是否批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若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或附加刑,或有重病、怀孕、哺乳等情况且对社会无显著威胁,可准予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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