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缓刑并不是意味著立刻就能获得释放,它仅仅代表了被指控者或是被告可以在没有受到羁押限制的前提下,等待法庭对其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在申请缓刑期间,被指控者仍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定期向警方报告、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地区等等。所谓的案底,往往是形容指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历史信息,当受到法院宣判确认有罪后,将会生成相应的案底记录。相反,倘若最后证明是无罪的,那么就不太可能出现案底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有什么限制
在获得取保候审后,当事人需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构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应在接到司法部门的传唤时立即前往并接受问话。
倘若其涉案事实明确且足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就必须接受法庭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那些通过取保候审获准暂时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义务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法机构的书面授权,他们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范围;
其次,当个人的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须在24小时内向负责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执法机构报告;
接着就是在收到传讯通知时要准时到位;
最后,不可销毁、恶意篡改证据,也不能进行串通供述等不当行为。
为了更好地确保取保候审效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遵守其中的一条或数条规定,如:
禁止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不得接触或通信、限制从事特定活动等。
同时,他们还应将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及驾驶执照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对于那些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责令其书面解释并道歉,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找到新的保证人,或者被治安观察、实行管制甚至逮捕。
如果因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需要执行逮捕的,可以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新的法条的行为,将立即撤销现有的取保候审监管措施。首先,必须对新近违法的行为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并将其与前次犯罪事件合并处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若违反了该项规定,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则应依法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视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执行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在量刑环节上,将对前后两起犯罪行为进行数罪并罚。新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都将成为量刑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下新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法律后果通常是相当严重的。
申请缓刑非即释,为候审无拘措施。期间须守法规,如定期报告、不擅离。案底指犯罪历史,有罪方留记录。若无罪判,则不易留案底。总之,缓刑不等同释放,需守规候判,案底视判决而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