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还会继续审判吗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涉案被告仍然需要面临着审判机构的进一步审理。此举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性措施,其中含有托管、照看情绪不安的被告或是被指控人的要素,让他们在未经监牢之苦的状况下,静待法律公平公正的审判。
然而,这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画上了句号,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整个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法院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对被告的法律责任进行深入的审查与判断,以期得出最终的裁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还会被判刑吗
取保候审,乃是根据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处理刑事犯罪案件进程中的需要,对于那些在经由刑事指控后仍未受到刑事羁押的涉案人员所采取的一项防范性刑事强制措施。
其目的在于防止该类人员逃离司法程序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故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保证人或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还要出具相关保证书,以确保能够随时传唤到达并依法予以配合的强制手段。
然而,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取保候审仅仅属于我们在刑事案件处理中所采用的诸多强制手段之一,其本身并不涉及涉案人员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孕妇不用坐牢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实质上并非最终的判刑方式。对于处于孕期中的女性罪犯而言,即便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也不能忽视面临被判刑的可能性。而实际的判刑结果,将会依据事例的具体情节和最后由法院作出的判决来确定。一方面来说,如果孕妇所犯之罪相比于其他罪犯较为轻微,那么她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缓刑或者接受相对较轻的刑罚。然而,另一方面,如果孕妇所犯之罪行严重,并且不满足缓刑的相关条件,那么她仍然有可能会被判处实刑,并在孕期结束之后开始执行相应的刑期。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孕妇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特殊群体,但法院在对她们进行量刑时,通常会充分考虑到她们身怀六甲的特殊情况,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这种情况并非绝对,最终的判刑结果还将受到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法律具体规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办理取保候审后,被告仍需接受审判机构审理。此措施旨在临时限制人身自由,保障被告在避免监禁下等待公正审判。这并非案件终结,仅是诉讼的一环。法院将依据案情和证据深入审查,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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