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公开审判程序常规环节如下所述:
首先为开庭审理阶段。此阶段开始于法院确认开庭日期并向被告方、辩护人士以及其他诉讼涉事者发送通知。在此过程中,控诉方与辩护方将围绕案件的核心事实问题、相关证据的采集及其恰当的法律解释展开深入激烈的辩论。接下来是法庭调查环节。由法院集中审查各方面的证据材料,通过听取被告人的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观点建议,以求达到全面公正地了解案情。
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此期间控诉方与辩护方将针对案件核心事实问题以及法律解释的恰当应用展开更为激进的辩论。紧接着,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对整个案件的最后陈述机会。
最后,在充分考虑了所有的证据材料以及各方的辩论意见之后,法院将在公开场合宣布最终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此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客体应当涉及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以及对他人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的侵犯;
其次在实际案件中,这种犯罪行为往往采用威逼、利诱、恐吓等不正当手段,以驱使受害人无条件地交付其财务;
第三,作为参与者的行为人需要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
最后,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层面来看,他们在实施这种行为时通常带有直接的有意为之的动机,并且抱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产的不良企图。《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怎么定刑事案件
对于敲诈勒索罪这一类型的刑事案件,其法律界定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的考量:第一,该罪行侵犯了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所有者的权益,以及其他公民的人身权利;第二,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实施了以威胁、恐吓、恫吓等方式,强制被害人为其交付财物的行为;第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的心态来实施上述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敲诈勒索罪的确立还需要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手段、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若敲诈勒索的财物价值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则可能构成犯罪,并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敲诈勒索罪公开审判程序:开庭审理后,控诉方与辩护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辩论。接着法庭调查,审查证据,听取陈述。再进行法庭辩论,聚焦案件核心。被告人有最后陈述权。法院综合考虑后,公开宣判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