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候审人的资料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中,确有必要向司法机构提交候审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评估。这些资料通常涵盖了人员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工作单位和状况、所涉犯罪案件的基本事实及其具体情节等方面内容。如此可以让司法部门更为全面地了解候审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而判断其是否具备被准予取保候审的资格。除此之外,还应当提供保证人(若存在的话)的相应个人信息,例如经济状况、道德品质等,以确保期具有足够的财力实力且愿意承担起对候审人员的监管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会收监吗
依照我国现行律法规定,对于被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后的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员,其最终能否收监则应依据具体案情而定。
若其间有违规行为发生,那么必将面临着再度收监之刑罚。
针对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的各类违法规矩,有关部门有权责令他们具结悔过,要求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履行质押义务;
亦或是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追踪监控;
更为严重者将被提交捕拘批准,面临正式逮捕。
对于那些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触犯有关规定、必须加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将可能先行面临拘留及其刑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能离开深圳吗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若未获得执法机构的批准,犯罪嫌疑人均禁止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地区。
以深圳市作为您取保候审期间的居住地为例,未经批准擅自离境将构成违法行为。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也赋予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
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完全的行动自由。
若您确实因正当原因需离开深圳,应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过法定审查和批准程序后方可成行。
否则,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境,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甚至面临强制措施从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严重后果。
实施取保候审需提交候审人员资料,包括身份、住址、联系方式、工作状况、案件详情。司法部门据此评估其资格。同时,若有保证人,还需提供其经济状况、道德品质等,确保具备监管能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