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案情仍将持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判决。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犯罪证据严重不足或无法构成犯罪,则该案件可能面临撤回处理。
反之,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则将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
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取保候审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将视具体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要求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亦或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是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继续侦查、起诉和审判。若证据不足或无法定罪,案件可能撤销;若证据确凿,将依法惩处。违反取保规定者,保证金或被没收,需悔过并重新缴纳或提供担保,甚至可能被捕。
二、取保候审后该注意什么
在取保候审阶段,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以确保依规实施:
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
若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发生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接到传唤通知时,应按时出庭候审等。
如取保候审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划,应该事先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后传唤几次不到案
在获得保释等候审判期间,若接到司法部门要求立即至案的通知,应尽速到达指定地点。至于传唤不到庭的次数是否存在法定上限,并未在现行法律中有具体规定,然而,无视传唤通知无疑已是严重违反保释等候审判规定之行为。当出现一次不到庭的情况时,很可能已经达到司法部门可以没收先前所缴纳保证金额度的程度,甚至可能引发法院改变包括逮捕在内的强制措施。任何正在接受保释等候审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并出庭。如果多次拒绝出庭,司法部门将会认定其具有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的嫌疑,进而加重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传唤通知,务必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并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庭。
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继续侦查、起诉和审判。若证据不足或无法定罪,案件可能撤销;若证据确凿,将依法惩处。违反取保规定者,保证金或被没收,需悔过并重新缴纳或提供担保,甚至可能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