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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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得视情况而定。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那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债务是因为一方的个人非法行为导致的,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单方面借钱给这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关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其是否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这取决于多种具体的情形。

若此债务是出于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之用,抑或其数额虽然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必要开支,却仍被用于增进夫妻间的共享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中,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此笔债务往往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偿还。

然而,若是有证据显示该项债务实质上属于对方个人财务责任范围内,例如是因为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及犯罪行为而背负的债务,又或是能证明债权人在知晓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分别财产制协议的前提下,仍然向其中一方主张债权,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就无须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姻存续期间能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下面给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是否能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以及婚姻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类型。

首先,针对第一个问题,答复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我们无法启动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然而,当离婚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出现之后,无过失方可以针对以下几种情况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一)重婚事件;

(二)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

(三)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

(四)长期对配偶进行虐待或遗弃;

(五)具有其他足以影响婚姻关系稳定的重大过错行为。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在婚姻关系中可能涉及到的损害赔偿类型。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假设一方当事人对其配偶实施了暴力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伤害并因此引发人身损害,那么在决定离婚之时,无过失方有权提出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申请。

2.精神损害赔偿:

若因一方当事人存在诸如重婚、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配偶等重大过错行为而导致婚姻关系走向崩溃,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无过失方不仅有权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还可同步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归属判断上,必须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考虑。总的来说,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通常被认为是他们共同负责处理。如果这些债务是为了实现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共同开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那么它们通常会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借取的债务远超过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金额,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否则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除此之外,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协议并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归各自所有时,任何一方在外面所欠下的债务,只要相对方知晓这个约定,就应该用他或她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婚姻期间债务是否共同承担,视情况而定。若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活动,通常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若债务因个人非法行为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分别财产制仍单方面借债,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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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目前的做法,因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还可以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所以,不能推定此遗产一定属于继承人所有,当然不可能判决此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了,虽然明知这是继承人故意不行使继承权的行为,但是法律对此没有办法。
法律规定了另外一个救济措施,就是,即使夫妻离婚后,继承人直接才分割了此遗产房,那么另一方依然有权分割原配偶继承多的部分财产,这个规定是创新之举,赋予了离婚一方离婚后分割权,是对继承人怠于行使继承权的一个有力打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该遗产中夫妻共有份额的,人民不予处理。离婚后,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另一方请求分割原配偶继承所得部分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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