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期再度触碰法律红线,法院将按照新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对其进行严肃审判。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措施并不妨碍对新罪行的处置,新罪案有可能被纳入到原来的案件中进行合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文判定罪犯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最终宣判的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量全部的犯罪事实,其中就包括在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行为,以及被告人力求忏悔弥补过错的诚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多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其相应处置策略如下所示:首先,若案件性质轻微且无需对行为人追诉刑事责任,亦或证据不足以支撑刑事追责,应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制度;
其次,如有必要追究责任人之刑事责任,则须将该案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和审判,甚至可能需要变更司法强制措施;
再者,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之内接到法院关于犯罪行动的判决书,并且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意味着必须开始实施判决中所规定的刑罚,此时取保候审便会自动解除;
最后,当原办案机构在取保候审到期时未做出任何处理决定的话,那么该项取保候审自动终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又收监了是怎么回事
关于在取保候审阶段之后又被予以羁押的情况,主要有着如下几方面的缘由。首当其冲的,便是被取保候审之人可能涉嫌在这段时间内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此类人员的监管要求,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是县城范围、蓄意干扰他人正常作证等等。此外,在事例进行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过程中若出现新近掌握的不利证据,对这些被取保候审之人构成更严重威胁,导致其面临的强制措施不得不做出调整时,他们亦有可能重新步入学堂。最后,倘若经过法庭严谨审理并最终判定以确定刑罚后,需要他们立即收监执行刑期。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只是一个事例处理的阶段性行为,并不能视为所有问题已经得到圆满解决,被取保候审之人依旧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构的各项决策工作。
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法律,法院将基于新犯罪事实及情节,予以严肃审判。取保候审非免责,触犯法律必受惩。法网恢恢,不容挑衅,望所有公民引以为戒,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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