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之后,一般应当在30个自然日以内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也可能会延长到37个自然日。
然而,这一规定并不是硬性要求37个自然日后必定要做出批捕的决定,而仅仅是为了给侦查机关留出足够的时间来考虑是否有必要进行逮捕。如果经过审查,侦查机关认为没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就可以选择继续采用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的保释金是不是退
按照法规,在司法程序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未违反相关条款,其保释保证金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
然而,该犯罪嫌疑人必须恪守以下的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严禁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域;
第二,若住址、任职单位或通讯方式有所改变,应在知晓后的24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庭;
第五,不能销毁、篡改证据资料、串通供词。
此外,被取保候审者也需严格遵守以下任意一项或数项限制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细节:
第一,禁止进入特殊场所;
第二,禁止与特定对象会面沟通交流;
第三,禁止进行特定行为举止;
第四,将护照这类出境证件以及驾驶执照等交由执行机构代为保管。
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具体履行上述规定中的一个或多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3个月了,警方通知做笔录有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警方通知要求进行讯问笔录,乃是司法机关遵循的法律标准程序,此举有着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此类讯问的首要目的或许在于进一步核查事例相关的具体情节以及补充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抑或是针对您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举止与遵纪守法状况作出全面评估。在接受讯问笔录的过程中,请务必秉持诚实守信原则,详细阐述事例的真实情况。倘若您手头掌握了新的证据或情况需要向警方予以澄清,亦应毫不犹豫地立即向其提供。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例的终结,相反,事例尚处于侦查阶段。因此,积极主动地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对于事例的妥善处理以及维护您个人的合法权益均将产生积极影响。如您在接受讯问笔录过程中有任何疑虑或困惑,敬请在完成笔录之后寻求您的律师的专业意见。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通常需在30个自然日内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批准。特殊情况下,此期限可延长至37个自然日。公安机关的此举旨在确保案件侦查的及时性和合法性,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