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若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为严重疾病患者,且病情已达到可能危及其生命安全的地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其本人有权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然而,保外就医必须得到司法机关的严谨审批,同时还须经由特定医疗机构严格进行病况评估。假如病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外就医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司法机关方有可能会做出决定,采纳为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保外就医的特殊措施,授权其在特定医疗机构接受必要的康复治疗,并且在此期间仍然需要接受司法机关的严密监控与规范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吗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涉案人员重病危及生命时,可依法申请保外就医。需经司法机关审批和医疗机构评估,符合条件者可获批准。保外就医期间,须在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并接受司法机关的严密监控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