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文规定,公民在面临涉及人身或财产受侵害的民事权益时,可向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诉权以获得法律援助,然而,该种诉讼需满足诉讼时效这一重要条件,即为期三年。也就是说,如债权人在得知或者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并且被告已知晓这一事实之日起的三年内,能够及时地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他们所主张的追索债务的诉讼便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通常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进行债务追讨诉讼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超过三年时效期间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法院可能不会给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务追讨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呢
在履行期限明确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自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之日后第二天起算,为期三年。
债务追讨诉讼时效的明确计算方式是,自持权人提出权利主张且负有义务的主体拒绝履行其相应义务之时起进行核算;
然而,若债权人并未曾行使其合法权益,则无法启动诉讼时效的计算流程。
对于履行期限尚不明确的情况,债务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同样,债权人亦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对债务人主张对应的权利义务;
但是在此之前,双方均应给予对方合理的预处理时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追讨诉讼怎么计算官司
关于债务追偿之诉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了事例的受理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各类耗费。其中,事例的受理费用是依据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加计算并缴纳。以下为具体的计算方式:对于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事例,则每件收取50元的受理费用;针对超出生民币1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计算受理费用;而对于超出10万元,但仍未达2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2%的比例计算受理费用,以此类推。倘若被告方需要向法庭申请对被告方财产进行冻结或扣押(即财产保全),那么还需要另外支付相应的保全费用。除此之外,如果原告诉请律师代表原告出庭,那么还需要额外负担律师代理费用,该项费用的收取标准往往依据事例的复杂程度、诉讼标的额的高低等多个因素综合商议后决定。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之中,可能还会出现鉴定费用、公告费用等其他各类费用。关于这些费用应由谁来承担,通常由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根据实际事例的具体情形作出判断与评断。
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公民面对人身或财产受损的民事权益,可向法院请求诉权。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权益受损且被告知晓之日起三年内起诉有效。超过时效,法院通常不予保护,除非超二十年或特殊情形,法院可酌情延长。故,在时效期内追讨债务有效,超三年则法院可能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