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可以扣留物品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务必要遵循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范畴内的原则,但针对企业主体之间的留置例外。换言之,当债权与债务人提供作为担保物的动产有着直接而明确的法律关联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相关动产实施留置措施,目的在于有力地捍卫自身债权权益。
欠债不还可以扣留物品吗

一、欠债不还可以扣留物品吗

依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之明确规定,债权人所保全的动产需与债权隶属于同一种法律关系,唯独在企业界的保全事项中,债务权人才可对流动资产进行临时占有权限。此举代表着若债权人能证明自己的债权与被保全的动产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联,那么他们便可以行使保全权,确保自身债权的顺利实现。然而,若债务人未能履行应尽义务,债权人不得擅自留置任何物品,除非这些物品与债权具有直接的法律联系,或者满足企业间保全的特定要求。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并无权利仅仅因为债务人未偿还债务而扣押其财产,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二、欠债不还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催讨债务未果的问题,可通过如下三种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是协商解决法:

若债务人拖欠债务,双方在核定的债务偿还日期届满之后,可就分期偿还的事宜展开沟通并达成共识。

此方法较为快捷便利,然而缺乏强制履行的保障力度。

其次是法律诉讼法:

若双方未能如期达成调解协议,债权人请求未果的情况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住户户籍证明文件,起诉状以及列明借款责任的正式文件向对应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经法院审理判定债务人需归还相应款项,但在判决后的履行期限内其仍未偿付的,债权人有权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之内向作出审判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该方法保障了法律的实施效力,然而所需耗费时间相对较长。

此外,债权人亦可选择支付令方式,即径直向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以追回借款。

虽此项措施总花费相对较小,但可能因效果不佳进而需要转换为法律诉讼途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三、欠债不还可以执行他的住房公积金

在通常状况下,住房公积金被视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并且可以用作偿还负债的手段之一。然而,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必须明确欠债方是否存在实质性的违反合同约定行为以及该债务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其次,在进行强制执行前,须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相应的裁判权;最后,实际的执行结果还将受到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约。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便得到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保全动产需与债权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保全时债务人才可临时占有流动资产。债权人需证明债权与被保全动产有直接法律关联方可保全。债务人未履行义务时,债权人不得擅自留置,除非与债权有直接法律联系或满足企业保全要求。债权人通常无权因债务未偿而扣押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债不还可以扣留物品吗
一键咨询
  • 144****0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租房违约合同有权扣留物品吗?
租房违约合同是无权扣留物品的。在房屋租赁中,房东并没有合法占有租客的物品,且租客的物品与租金及费用的产生无关,因此,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东不得擅自扣留租客的物品冲抵所欠的租金,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中有关留置权的规定此处不能适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私自扣留他人物品属于什么罪
私自扣留他人物品属于什么罪?若是有占为己有的目的,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则可能涉嫌犯罪-侵占罪。这种行为是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如果是行为人的情节十分恶劣的,是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并且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后扣留物品如何处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处罚后扣留物品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拘留后可以扣压私人物品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和文件时,有权依法查封和扣押。这意味着在刑事拘留期间,侦查机关可以扣押相关财物和文件,但前提是这些财物和文件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私人财产,侦查机关无权扣押,并应妥善保管已扣押的物品,禁止私自使用、调换或损坏。这一规定确保了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后扣留物品怎么样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行政处罚后扣留物品怎么样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行政类
物品被查封的时候留置权债权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留置物能否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及查封、扣押对抵押权效力的影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做了明确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5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对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影响

一,人民对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的资产,可以基于其他民事诉讼和执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的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

二,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在抵押物被拍卖和变卖后,应当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才可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普通债权。当然,抵押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抵押权的设定是在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之前。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再设定抵押权,自无优先受偿的可能性。
其次,申请执行人所享有的债权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优先于抵押权受偿的债权。如属于上述债权人申请查封的(如特定情况下的税收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等),按照法律规定上述债权要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欠债不还可以扣留物品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