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十年都不还咋整

最新修订 |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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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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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款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且责任方业已确定之日起算。然而,若逾期达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的申请酌情予以延长。就您所述情况而言,若债务人拖欠款项长达十年仍未偿还,那么诉讼时效期间恐已超出。
别人欠我钱十年都不还咋整

一、别人欠我钱十年都不还咋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设为三年,其起算时间为当事人得知自身权益受损以及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则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出现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应申请人(即权利人)之请求决定予以延长。针对阁下所遇情形,倘若债务责任人拖欠款项已逾十年仍未偿还,此时可能已经超越了法定诉讼时效期间

然而,假如在此十年时间内,您采取过任何向对方索要欠款的行动,或者对方曾作出过还款承诺却未能兑现,那么便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使得诉讼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

另外,若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债务责任人故意逃避债务等,人民法院亦可能会根据您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因此,建议您尽早采取法律手段,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时效中断或存在特殊情况,进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别人欠我钱老是拖着不给怎么办

处理方案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债权人需确保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若符合条件,则可直接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资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需持有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例如借据等相关文件。

一旦法院正式收到并进行审阅,即可依据这些证据予以立案和审理。

其次,如果涉及到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考虑要求他们直接代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别人欠我钱发律师函有用吗

律师函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其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可以启用正规化的通知程序,表现出您对于相关债务事项的高度关注度与依法追究到底的决心;其次,能有效中断针对相关债务纠纷所适用的法定时效期间;以及第三,帮助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证据固定操作,以明确展现出各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具体责任与义务。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律师函并不是万能的解决方案,其存在以下两个局限性:首先,由于其本身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对方有可能对此不予理会;其次,发送律师函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也是需要我们在决策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的因素之一。至于是否值得使用律师函来处理相关债务问题,则需要结合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评估:首先,需要确认欠款事实是否清晰明了;其次,需要对对方的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最后,还需要考虑您是否有意愿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该问题。如果您希望获得更详细的信息或建议,请随时向我方提供更多的背景资料。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益受损之日算起。逾期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但特殊情形可延长。若债务已逾期十年,但您曾索要或对方曾承诺还款未兑现,时效可中断重算。特殊情形可申请延长。请尽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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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不还咋整
是从法律文书上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期开始算起,或者是从最后一次还款期限结束后开始算起,又或者是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时间里还是没能把钱还给你,那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能帮你把欠款给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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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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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钱不还咋整
面对朋友拖欠贷款的情况,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债务。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您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实现。即使对方暂无可执行财产,您仍可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执行。通过法律途径,您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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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被人打轻伤,人跑了找不到,咋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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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咋整
因为没有借条不还钱可以跟对方协商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起诉追债之前原告需要自行收集证据,准备诉讼状,另外欠钱不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起诉,下文将详细介绍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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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你好律师,我们公司有人最近贿赂别人被逮到了,现在被送到了警察局 接受调查,不知道公司行贿罪量刑标准是啥呢?
[律师回复]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该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这些情节分别是,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
  依照现行《刑法》,“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解释同时规定,若在检察机关立案前,行贿人就主动交待了行贿行为,并使检察机关因此破获了相关受贿案件,那么可对行贿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检察机关立案后,行贿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这时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但是,如果行贿人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那么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分别是:
  向三人以上行贿;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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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不还咋办
如果别人欠你的钱不还给你的话,那你就别客气了,赶紧去人民法院告他们吧。让他们把欠你的债给还回来。你可以亲手写个起诉书交给法院,当然,要是你觉得麻烦的话,也可以直接跟法院说,让法官帮你做记录,然后告诉欠你钱的那个人。假如法院判他得还你钱,但是他就是赖账不给,那你就再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把钱要回来。如果他还是不肯还,那你就只能请法院出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来保护你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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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帮一朋友问一下再婚后新购房产分割,两个人闹来闹去闹这个,怎么办,大佬们帮帮忙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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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不还还骂我咋办
若他人有欠款未清偿并对您进行无礼谩骂时,您可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来规范其行为。在此情况下,您享有权利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其不当言论带来的侵犯,亦可依法寻求因该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害补偿。假如对方始终未能支付其应负之款,您有权通过司法手段维护权益,例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以及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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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签了合同后破产了,我想问问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债权的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46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此时,因债权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有担保物权的债权
  债权人的债权依照是否有物权担保而划分为:有担保物权的债权、普通债权(无担保物权担保)。
  如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则必须依照《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受偿,即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因此,债权人可以对享有担保物权的财产进行优先受偿。在行使优先受偿权后,如债权未获足额清偿,此未清偿部分,成为普通债权。适用《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清偿顺序。
  
(二)有保证人的债权
  以主合同、保证合同均有效为前提。
  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该先诉抗辩权在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时丧失。此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院的《担保法解释》第45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二、重整制度、和解制度
  根据《破产法》的立法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破产程序并不是简单的对目标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对债务人财产径直按法定顺序分配即告完成。在破产程序中,还包括“重整”、“和解”两大制度规定。
  
(一)重整
  债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均可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债务人申请重整。重整程序不是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立即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组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的制度。
  
(二)和解
  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和解。在和解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
  
(三)重整及和解的特殊性
  上述两种制度均使得破产程序中止。只有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依法终止后,法院才会宣布债务人破产,进而依照清偿顺序开始破产清偿。
  重整和和解均是属于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的实质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债务如何偿还达成一致,以使债务人不致于走向最终的破产。法律对两者在程序方面均有一些特殊规定:
  重整计划的批准、和解协议的通过均需要债权人会议依照多数通过原则进行表决。
  批准后的重整计划、通过的和解协议还需要经过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
  依据上述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及和解程序中,单一债权人需要通过债权人会议的形式主张权利。以上就是关于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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