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人民审判机关不能够自行启动并运用诉讼时效的相关条款内容。换句话说,即使借据已经超出法定时效期间,债权人仍有权向人民审判机关提交诉讼请求。在立案审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并不主动审视并提出诉讼时效事项,除非被告人自愿提起此项抗辩。因此,债权人依然有权利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追讨被拖欠的借款,然而最终能否赢得官司就需视具体案情而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限、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等特殊情形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借条超过诉讼时效如何解决
首先,倘若贷款逾期已久,我们建议您能积极尝试与借款人协商,共同商讨并努力促成借款人依照原先的借款合同或欠款证明进行还款事宜。
如果能够顺利达成还款协议,那么这份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若经过努力协商后仍未取得成效,且已经过了诉讼有效期,鉴于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可能会产生难以协调的问题,而借款人却未能偿还借款,此时,作为债权人的您可选择向对方寄送一份催收逾期借款通知书。
如果在收到通知书之后,借款人签章表示同意还款,那么这也被视为其对于原有债务的再次确认,这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样也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怎么判
涉诉借据一旦超过法定应诉期限限制,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法院将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应当进行中断、中止的情由。若经法院查明,此类情况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债务人均可依此为抗辩理由并使之生效,此时法院有可能作出债权人败诉的宣判。而当法定诉讼期限终止后,债务人有权提出不再履行相应义务的反驳观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明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却并未对此抗辩,那么法院将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相关规定进行裁决。此外,若出现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法定情形,则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应,自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法院不自行启动诉讼时效条款。债权人可起诉,法院不主动审查时效。除非被告抗辩,债权人仍有权追讨欠款。胜诉与否视案情,如时效期限、中断或中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