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学借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找父母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当当事人(即被告方称之为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未按照约定偿还相关款项时,原告方(也被称为债权人)基于该项权益,有权提出要求借款人的关联方,如其父母,共同负担此笔债务的决策。然而,在此适用指定情形下,若债权人和借款人与其父母三者间已经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并且具备明确的法律连带责任定位或互相约定,那么,作为债权人的您便可主张直接向借款人的父母索要应得赔偿金额。对应的,倘若借款人的父母已确实履行了各自所需承担的连带责任,他们亦具备权利向借款人进行追偿,要求对方归还他们所付出超出其自身实际责任比例份额的补偿。然而,单纯地依据上述的法律条款,我们尚不能准确得知债权人和借款人以及他/她的父母之间,是否真的存在连带责任方面的明确约定或是法律规定确实存在,导致这一责任的产生。因此,究竟能否成功向借款人的父母求偿此项债务,是需要通过具体深入地分析评估各方的法律关系及有关预先约定来作出判断的。同时,请注意,如果在法律层面上缺乏连带责任方面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支持,出于道德和法律风险的考虑,法律并不强制固定某一方的父母必须负责偿还此项债务。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是否选择向父母追偿这一问题,将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债权人必须筹备充足的证据,例如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详细记录的资金划出与转入事实、具有完整法律效力的借款收据等等,这些都将成为有力的支持您的债权主张的证据链条,并以此为基础,来综合考量提出的索偿要求是否符合合理的法律原则,并最终决定是否向借款人的父母提出追偿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同学借钱不还人还失踪了如何办
于诉讼时效终止前的六个月之内,无论是提起诉讼举措或是一方当事人提出迫切要求或者承诺履行自身义务,均可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因素。
2.倘若债务人失踪时间过长已超过两年,相关利益关联者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请宣告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暂时成为失踪人口。
在此期间,失踪人口尚未缴纳的税费,承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皆可交由财产托管人来负责从其个人资产中进行支付结算。《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同学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遇有同窗向我方筹款却逾期未还之情况,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首先,应当尽可能地与其进行平等的沟通协商,明确表达出自身的还款意愿并督促其尽早履行还款义务;其次,如果前述方式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被告偿还欠款。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一期限规定。另外,为了确保诉讼过程中的胜诉可能性,我们需要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等,这些都是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关键性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借款人未按约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父母共同承担债务,但须三者间存在法律连带责任或约定。若父母已履行连带责任,可向借款人追偿。具体能否向父母求偿需分析法律关系及约定。债权人应准备充足证据,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追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