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借款合同必须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第一百五十五条款与第一百五十七条款之规定,若某项贷款合约被裁定为无效性质,那么此合约从订立之时起便不应具备法律的约束效力。依据第一百五十七款所述,对于因这一无效协议而取得某些权益或财富的行为人而言,其获取的权益必须回归原本所有者。举例来说,倘若借贷方已经实实在在地接收了贷款的资金,原则上必须如数奉还给资金提供方。
无效借款合同必须还吗

一、无效借款合同必须还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五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如借款合同经确认为无效现象,那么这个合同将会从签署之初就不具备任何法律强制性约束力。依照第一百五十七条具体约定,涉及到因上述无效合同而获取到财产利益的行为人,理应承受挽回、归还等相关义务。若借款人已实际收到借款,则在原则上应将其退还给出借人。若无法进行退还或无须退还,则需以折现方式进行补偿。若其中一方存在过失行为,则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若双方均有过失行为,则应按照各自过失程度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因此,若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借款人原则上仍需承担返还借款的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若合同无效系由出借人的过失行为引发,那么出借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双方均有过失行为,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各自过失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效借款合同有

借款条约失效的法定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假设借款是用于非法牟取利益,那么这种行为的合同将不予法律保护;

其次是从事非法的金融业务活动,例如无正当地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暗地里吸收公众资金、非法进行集资操作、非法发放贷款以及处理结算是亟需禁止的;

再次,非金融企业若以合法借贷名义来隐藏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也将会导致相关借款合同无法生效;

另外,公司间的借贷协议若违犯了国家金融管制法规,同样属于无效的合同;

最后,名曰联营实则借贷的合同,因背离实际意图而建立起来的借贷关系,这样的借款合约也会面临失效风险。

此外,个人或法人如以欺骗、威胁等手法,或者趁人之危,强迫他人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来签订的借款协议也是无效的。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与银行利率相比,民间借款可以适度提高利率标准,但是约定的利率如果已经超过了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三、无效借款合同有哪些情形

关于无效借款合同的几种常见情形如下所述:首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擅自将其高息转贷给借款人,而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对此行为已知或应知;其次,采用向他方企业借贷或向本单位内部职工集资所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高息转贷给借款人以获取利益,同样地,借款人对这一行为也须事先知晓或应当明了;再次,出借人在得知或应当知晓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犯罪活动时,仍继续提供借款;此外,如果借款合同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亦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最后,若该借款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样会被视为无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认定借款合同是否无效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结合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在实践操作中,对于具体问题的判断还需结合合同的详细条款以及相关事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民法典》第155、157条规定,无效借款合同自始无约束力。借款人应退还借款或折现补偿,有过失者需赔偿损失。双方均有过失则按程度担责。故,无效借款合同下,借款人需承担返还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效借款合同必须还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款人写借条必须写借到吗?
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借到钱的数额,要明确借款的利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要说明还款的时间,还款的方式,最好由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不要使用打印的借条,这样不好维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朋友之前在外地上班,但是因为遇到很多事,对于家里的临时出事,他需要对部门请假。合同无效必须有法院确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无效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需要去法院申请确认吗”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当事人去申请确认,法官不轻易去申请认定。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理论及《合同法》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合同无效,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达到了稳定交易关系和鼓励交易的目的。你如果想要主张自己的相关利益的话,建议直接去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问我。
合同无效必须有法院确认吗就是这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款人写借条必须写借到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款人写借条必须写借到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向别人借款了,而且数目还不小,所以要写借款合同,问有效借款合同是什么样子的格式
[律师回复] 关于有效借款合同 的回答为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8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款人写借条必须写借到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人写借条必须写借到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款是否必须写书面借款合同
出借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贷款通则》规定,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条例》也规定,借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贷必须约定借款用途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贷必须约定借款用途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无效借款合同必须还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