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可以把钱要回去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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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对借据缺失的情形,当事人仍有权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欠款。倘若此类案件经由公正权威的司法机构作出的审判或调解书予以确认,并且其已经具备法定的法律效应,那么上诉人可以依据该判决或者调解书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以此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与维护。
没有借条可以把钱要回去吗

一、没有借条可以把钱要回去吗

在未签订正式书面借贷合同的情形之下,相关主体仍有权依法向当地的最高民事审判机构提出诉讼,明确请求返还已借款项。一旦有关司法机关做出了对被告返还借款的有利裁决或调解协议,且该判决和调解协议业已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应,诉讼当事人便可据此向所在地对应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各类有力证据,比如银行转账凭证、亲友或者见证人的证词以及录音录像资料等等,来综合评断是否确有借贷事实的存在,并根据判断结果给出相应的终审判决。因此,即便在无借据的条件下,只要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确实存在借款这一前提事实,那么诉讼当事人完全有机会依靠法律途径追索回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若无借据,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主张司法诉讼权必须满足以下四大要件:

(一)原告须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冲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二)原告需明确被告的身份;

(三)原告必须针对特定的诉讼请求提出及说明理据、事实;

(四)争议事项须在我国民事诉讼范畴内且属有权受理该诉讼的法院管辖权限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如果原告仅仅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转账记录来发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提出此转账行为事实上是对双方此前所承诺义务或其他债项的尾款支付,那么被告就应该提交有效证据来验证自己的说法。

当被告成功地出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时,虽然原告因此获得了解除全部举证责任的机会,但他们仍然需要承担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三、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诈骗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无书面借据,便无法直接采用刑法中的诈骗罪名进行诉讼指控。

因为诈骗罪的构成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其次,其必须通过欺骗性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

然而,若无借条作为凭证,仅存在单纯的借款纠纷,那么缺乏足够证据证实对方有意欺诈,往往应当依据民事借贷关系进行处理。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对方自始至终都怀揣着非法占有您财产的恶意,并且通过编造虚假事实和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来获取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您需要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以便于支撑您的主张。

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由他们对事例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进行评估判断。

未签订正式书面借贷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仍可依法向当地最高民事审判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已借款项。若判决或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护自身权益。法院会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转账凭证、证词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并作出终审判决。无借据但有充足证据,当事人仍可追索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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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刑事案件不予受理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了,会把此类案件交给公安或来管。若人民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就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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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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