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起诉讨得回来吗

最新修订 | 2024-10-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这时候,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派上用场。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起诉有效期可是长达三年呐,是从你发现自己被侵权或者对方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开始算起。不过,要是过了二十年的话,法院可能就不再受理。不过如果真遇到啥特殊情况,你也可以申请法院延长时间嘛。等法院判下来后,或者调解成功后,那欠你钱的人可就要乖乖地还钱。
欠债不还起诉讨得回来吗

一、欠债不还起诉讨得回来吗

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为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救济。诉讼时效为期三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自己所享有的权利遭受侵害及责任人员之日起开始起算。倘若时限届满逾越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当然,若出现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亦可依权利人申请酌情考虑延长时限。待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或调处书明确要求债务人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负有法定的赔偿责任,不得逃避。一旦债务人拒绝履行,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借助公权力的强制力迫使债务人偿清负债。由此可见,只要债权人能够在诉讼时效期间提出诉讼,且法院已就相关事宜作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债权人便有合理合法的手段,依靠法律途径实现追索债务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债不还要怎么办,有哪些法律规定

若遭遇欠债不还的情况,您可采取多种途径为之进行解决,如积极展开与债务人的沟通和协商,寻求相应的调解机构协助解决矛盾;

抑或采取仲裁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相关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并等待结果;

您也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加速债务清偿的过程;

甚至可以考虑诉诸法庭,通过司法审判程序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这一行为,应向法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在内的各类书面文件,以及其他任何能够被证实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当债权人持有上述文件但未在其中明确记载其身份时,任何人若能持有此类债权凭证并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必定会予以受理。

此时,倘若被告针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合理且具备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如果判定原告并不具备作为债权人的资格,将依法做出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债不还起诉没有钱还怎么办

在您向债务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尚未结清的债务时,倘若被告未能如期支付款项且确实存在财物短缺的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首要步骤是进行深度调查以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这其中可能包括调查债务人在各大银行的存款账户、名下的不动产(例如房产和土地)以及所拥有的机动车辆等各种资产。一旦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如果在现阶段的调查中没有发现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债务的偿付需求,法院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且在未来的时间里定期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将未能按时履行债务责任的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从而对其个人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债权人,您需要时刻关注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应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相关程序。总而言之,尽管当前阶段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但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我们仍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未来可能的债务偿还创造有利条件。

若债务人未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在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应履行还款义务。若拒绝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有合法手段追索债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债不还起诉讨得回来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欠款追讨·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常州134****656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45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71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欠债不还怎么讨回来?
欠债不还最快的解决方式是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5浏览 2024-10-29
怎样追讨不当得利债务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追讨不当得利债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问题一直是现代社会中最为常见的民间纠纷,许多人将钱借出去后,对方不还钱,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讨要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无奈对方却变成了“赖皮”!<br/>李某与于某是相识多年朋友,于某因生意需要多次向李某借款,均未打借条,于某也按照双方约定及时还款。6月,于某又以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20万元,并口头约定两年之后还款,利息按照<br/>8.5%来算,于是李某便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于某的卡上打款20万元。两年之后,于某并没有按照两年前的约定还款,于是李某找到于某并要求于某还钱。<br/>可谁曾想于某不但不承认向李某借过钱,甚至还称李某打给他的20万元钱是李某给他的还款。<br/>那么,李某的20万元就真的打水漂了吗?其实不然,假如李某与于某的借贷关系成立,之后于某拒不承认,只要李某能拿出相关的信息证明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成立的,证明于某的20万元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权催讨。在催讨这类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br/>1、债权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损失。<br/>2、不当得利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执意不返还其所得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br/>3、利益所有人在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时,如原物尚存,则可请求返还原物。
492浏览
欠债不还该怎么讨回来
欠债不还最快的解决方式是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浏览 2024-09-06
能怎么催讨不当得利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催讨不当得利债务问题解答如下, <br/>1.债权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损失。<br/>2.不当得利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执意不返还其所得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br/>3.利益所有人在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时,如原物尚存,则可请求返还原物。<br/>如何催讨无因管理债务<br/>无因管理人向对方请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br/>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br/>A.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必要或有益,应按照管理人支出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br/>B.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br/>C.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br/>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所谓妥善管理,从客观上来看,管理要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管理活动。也不能向被管理人请求补偿,如造成被管理人的损失还应当负责赔偿。妥善管理还包括管理活动不得违背被管理人曾明示过的意思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此意思不得违背法律或社会道德。<br/>如何催讨时效届满的债务<br/>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存在,但不再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但它仍属一种“自然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追讨目的,一旦追讨成功,债务人不得以已过时效为由提出反悔。<br/>如何催讨抵押之债<br/>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在催讨不成时完全可以利用抵押权的优势进行催讨,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br/>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设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债的履行。<br/>2.应保证抵押物的交换价值。<br/>3.行使受偿优先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br/>4.如抵押物被抵押转让给<br/>第三人,并为第三人所有时,抵押权人仍可在债务不履行义务时行使抵押权。<br/>如何催讨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br/>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br/>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br/>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br/>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br/>2.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br/>如何催讨债务人死后遗留债务<br/>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br/>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br/>如何向监护人催讨债务<br/>对于无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br/>对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的民事活动中,由他们自己承担责任,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活动,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他们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又有的经济来源的,同法定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上述人员有财产的,监护人可用其所有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有监护人适当补偿。<br/>对已成年,不须由监护人代其进行民事活动,但无生活来源,依靠父母抚养的,其造成的损害,被害人可请求由其父母代偿。<br/>如何催讨失踪人所负债务<br/>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br/>如何催讨对犯罪财产被没收的债务<br/>债务人由于犯罪而被没收财产时,为不使债权人蒙受损失,我国刑法规定,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对“查封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由人民裁定。”但如没收的财产是赃款、赃物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用以还债。<br/>如何催讨法人变更后的债务<br/>法人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br/>1.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主要指合并和分立。<br/>2.法人性质、活动范围和财产的变更。<br/>3.法人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的变更。<br/>法人变更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受,并担负清理的责任,债权人应将变更后的法人作为催款清欠对象。<br/>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催讨对策<br/>1.财产被第三者占有时应采取的催讨对策。<br/>所有人向不法占有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注意:<br/>A.原物必须存在,若原物不存在,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是不可能的。<br/>B.原物必须为第三人不法占有。<br/>C.第三人必须未曾善意取得该项财产,若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该项财产,原物所有人就不能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br/>D.原所有人在请求返还原物的同时,还有权请求返还原物的孳息。<br/>E.原所有人向恶意占有人追讨原物的同时,还有权向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不承担其支出的有益费用。<br/>F. 原所有人向善意占有人追讨原物时,不能向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所有人的损失,而只能请求返还原物。<br/>2.行使留置权以对付拖欠的对策。<br/>债权人根据合同暂时占有相对方的财物,如果相对方不按合同支付应付的款项,可以扣留(留置)其暂时占有的财物,并催告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付清所欠款项,如逾期不付的,债权人就可行使留置权,将扣留物变卖从出卖价款中受偿,或者直接取得扣留物,以扣留物折价受偿。债权人为保管该财产而支出的费用,可向相对人请求偿还。但应妥善保管他人财产,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使用、出租等对方还清欠款后,应及时返还扣留物,否则就属非法扣押,应负法律责任。<br/>3.分期付款交易中防止拖欠的对策。<br/>分期付款交易中防止拖欠的对策是在签约时采取所有权保留措施。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并最好由公正机关公正。<br/>4.债务人一物两卖时应采取的对策。<br/>出卖人将一物两卖,属违法行为,违法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可向,在<br/>第二买主在主观上有错时可请求责令买卖双方返还原物,并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可请求赔偿损失。在第二买主符合“善意取得”准则时,<br/>第一买受人只能要求与原卖主解除合同,如遭受损失,可要求卖主赔偿。<br/>5.债款拖欠期间发生价格变动时应采取的结算对策。<br/>合同双方执行国家定价的,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br/>合同双方未执行国家定价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可采用其他措施来制止债务拖欠现象的发生。<br/>6.由第三人代押财产防止拖欠的对策。<br/>此办法是买卖双方为有效地制止违约和拖欠债务不履约,或是初次交易时可要求对方由第三人代押财产,作为担保。合同当事人双方计算出违反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赔偿额作为任何一方违约所应支付的金额,并在合同中增订由第三人代押这一数额的财产的条款和违约赔偿金的处理方法后,将约定的数额向第三人交付作押,如双方顺利履约,第三人应将押金连本带息或将其他抵押财产还给当事人。如其中一方违约,由第三人代债务人给付违约赔偿金。<br/>十二、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索赔方法<br/>1.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索赔方法。权利人可选用违约行为的有关规定,请求对方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也可选用侵权行为的有关规定,请求对方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前者更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如已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时可采用后者进行索赔。<br/>2.复代理人有过错被代理人向代理人索赔的方法。委托代理无复任权,其选任的复代理人不具法律效力,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委托代理人有复任权,如委托代理人在选任和监督服代理人时无过错,复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不由代理人承担,反之,则要承担复代理人损害赔偿之责。<br/>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有复任权,代理人对复代理人的选任和监督即便无错,也要对被代理人负损害赔偿之责。但当法定代理人因不得已的事由选任复代理人时只就选任和监督负其责任,不承担复代理人对被代理人负损害赔偿之责。<br/>3.法人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索赔方法。法人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可直接要求法人或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如其工作人员本身确有过错,法人或国家机关承担在对外民事责任后,再在内部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法人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之外致人损害的,由行为人个人承担民事责任。<br/>4.高度危险作业或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索赔方法。高度危险作业或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均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加害人即便主观上无过错,致人损害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br/>5.施工或者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索赔方法。在公共场所施工无设置明显标记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或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造成他人损害时,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其管理人是对该建筑物有保管、管理义务的人和对该建筑物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br/>6.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索赔方法。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动物伤人是由于受害人本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动物伤人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r/>7.混合过错致人损害的索赔方法。因双方过错行为而造成的损害责任,法律上称为混合过错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双方都应承担民事责任。混合过错的责任分:主责、次责和半责三种。当双方当事人都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失时按上述归责原则将双方损失相加,再根据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br/>8.共同致人损害的索赔方法。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而致他人受损害,在法律上称为共同致人损害。几个加害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的全体或者其中任何一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br/>9.对付对方为规避强制执行而挥霍转移财产的索赔方法。债务拖欠者不妥善保管财产,任其财产受损,或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任意挥霍财产,有可能危及债权人时,债权人可向请求及时使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阻止债务人将财产出卖、挥霍、转移、隐匿等。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已将财产出卖、转让、赠予他人时,债权人可请求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将已转让的财产追回。
31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欠债不还起诉讨得回来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8****475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7****16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520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